海南省关于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26.09.2016  14:39

海南省关于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评选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5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推荐我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办公室为先进集体表彰对象,昌江黎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陈学良、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办公室主任科员黄梅玲为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个)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办公室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办公室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以44个贫困行政村为主战场,以贫困户增收和“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为重点,积极探索“扶贫+”模式,大力实施“十个一批”脱贫工程,全县脱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荣获2001年至2011年全国扶贫开发先进集体、2011年度海南省扶贫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海南省扶贫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建档立卡工作得到国务院督导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全国扶贫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2名)

昌江黎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陈学良

陈学良,男,黎族,中共党员,现任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自1991年大学毕业以来,一直奋斗在扶贫工作战线上,默默无闻,甘为奉献,为改变贫困村庄和贫困人口的生活面貌,他二十五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一点一滴地积累扶贫工作经验。为准确把握农村贫困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该同志经常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庄开展调查研究,风餐露宿,任劳任怨,全县贫困村庄都留下了他的足迹。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对县乡基本情况、经济发展现状、农村群众脱贫愿望和扶贫开发规划等有了深刻的认识,结合实际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昌江特色的扶贫开发之路,改善了贫困地区贫困群体的生产生活现状,“十二五”期间为15161名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办公室主任科员黄梅玲

黄梅玲,女,黎族,中共党员,现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办公室主任科员。自她到县扶贫办工作9年来,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求实的工作作风,狠抓精准扶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为全县扶贫开发整体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9月30日17时前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至海南省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98-65229655、0898-65362878 。 

   

   

海南省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