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15.08.2017  19:02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0号),设置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副厅级),为主管全省扶贫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2.拟定各阶段农村贫困人口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以及省扶贫开发重点贫困村的扶持标准,研究提出确定和撤销贫困县(市)、贫困村的建议。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指导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4.协调拟定省扶贫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扶贫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指导扶贫、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实施。

5.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活动,协调组织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联手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业帮扶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工作。

6.拟定全省联手扶贫工作的检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8.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省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9.负责扶贫培训基地和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

10.制定全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干部扶贫开发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2.负责组织开展贫困地区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扶贫搬迁和特殊类型贫困片区扶贫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各地区扶贫项目的实施,并指导跨市县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贫困地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扶贫项目的相关工作。

13.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部门本级

2.      海南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下属单位)

二、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6年度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235.0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1684.18万元,下降75.4%。主要原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拨到市县,不留在省本级使用。

支出总计2235.0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714.81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拨到市县,不留在省本级使用。

(二)关于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0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9.47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28万元,占0.02%。

(三)关于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9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3万元,占50.72%;项目支出1080.51万元,占49.28%。

(四)关于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09.7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785.04万元,下降59.94%。主要原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拨到市县,不留在省本级使用。

财政拨款支出2192.81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757.07万元,下降34.53%。主要原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拨到市县,不留在省本级使用。

(五)关于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9.47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7.13万元,下降34.53%。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2.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23万元,占8.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5.48万元,占1.16%; 农林水(类)支出1895.12万元,占86.4%;住房保障(类)支出75.92万元,占3.49%。

4.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34.57万元,支出决算为223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年初预算为1936.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196.23万元,支出决算为19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25.48万元,支出决算为2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75.92万元,支出决算为7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2.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9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9万元,完成预算的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3.92万元,完成预算的8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2.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节减不必要的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减少26.13万元,下降18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11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5万元,下降1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6万元,下降209.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赴香港参加海南同乡会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辆改革制度,规范车辆使用审批和定点进行日常维修、加强使用管理,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对不必要的接待能取消的取消,能减少的减少”。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92万元,占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占1.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0.15万元。全年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赴香港交通费用0.1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3.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公务用车运行 支出13.9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市县督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项目、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22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9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其中: 外宾接待 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 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开发事务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八)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5483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6.2%。

共组织对“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2016年省级配套老区专项资金”等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8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2016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全省脱贫任务的要求。2016年我省超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脱贫人口200685人,通过产业、教育、医疗、危房改造等方面的扶持,使脱贫人员有长期、稳定收入,“三保障”得到解决;通过基础设施建、发展村集体经济等各项目的实施,完成1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实现整体脱贫。

  (2)2016年省级配套老区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后实现预定的绩效目标,建设项目依据充分,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全省革命老区建设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按时全部完成,建成道路19.03公里,建拦水坝1座,拉DN100输水管2.3公里,建拦河坝2座,建水池2座,修建水塔2个,打水井2个,改造山塘一座 修建文化室2间,安装路灯228盏。乡村道路项目建设,让老区群众更便捷地与外界联系,农产品流通更加顺畅,有效地促进老区群众增加经济收入;饮水工程项目建设,解决了老区群众长期不安全饮用水的问题,保障了老区群众的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文化设施建设,提供了老区群众良好的文体活动场所,丰富了老区群众的业余生活。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113.4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4.65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全省脱贫攻坚和革命老区建设工作任务重,机关运行开支经费有所增加。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万元。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6年度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