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

08.09.2015  08:29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

  

      一、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0号),设置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副厅级),为主管全省扶贫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

2、拟定各阶段农村贫困人口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以及省扶贫开发重点贫困村的扶持标准,研究提出确定和撤销贫困县(市)、贫困村的建议。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指导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4、协调拟定省扶贫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扶贫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指导扶贫、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实施。

5、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活动,协调组织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联手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业帮扶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工作。

6、拟定全省联手扶贫工作的检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8、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省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9、负责扶贫培训基地和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

10、制定全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干部扶贫开发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2、负责组织开展贫困地区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扶贫搬迁和特殊类型贫困片区扶贫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各地区扶贫项目的实施,并指导跨市县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贫困地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扶贫项目的相关工作。

13、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组成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内设6个处级职能机构,分别为: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计划统计处、社会扶贫与培训处、老区工作处、开发指导处及挂靠下属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表1)

  2、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表2)

  3、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表3)

  4、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见附表4)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527.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99.3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0.03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同级部门委托项目收入等。

3、上年结余828.58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689.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05.53万元,医疗卫生13.59万元万元,农林水事务2514.4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7万元。年未结转结余1837.88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38万元,项目支出1898.57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791.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扶贫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扶贫(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15.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抚恤(项)支出105.5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及死亡抚恤等支出。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13.59万元,用于保障职工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项)支出56.3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1898.5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

  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22.5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扶贫专项支出。

  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784.5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扶贫雨露计划学历班、培训及统计监测支出。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社会发展(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片区规划支出。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扶贫(项)支出866.42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扶贫雨露计划学历班、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及项目管理。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管理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1.26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4.86万元,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主要用于参加公务员国外学习培训和香港海南同乡会活动等相关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90万元。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市县督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项目、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14年共发生国内公务接待3次,共12人。主要用于扶贫开发事务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附表: 1、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4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