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今年对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实行考前公告和考生承诺制

29.07.2016  06:36

  自2013年以来,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工作一直由我局承担。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15~16日举行。鉴于去年省局对全省执业药师考前资格审核材料近5700份,抽调各市、县局近20名同志历时7天加班加点才完成考前审核工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财力和物力,今年省局对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考前公告和考生考前承诺制。在公告中,省局将执业药师的报考条件告知考生,要求考生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考试,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在资格复审时被审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后果自负。同时要求考生在考前进行承诺,承诺其已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考后提供的相关证件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将承担一切责任;如其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