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托”诱客在酒吧高消费 头目获刑1年3个月

19.01.2016  08:04
“酒托”诱客在酒吧高消费 头目获刑1年3个月 - 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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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团购网站上盖娅酒吧的团购信息。该酒吧通过多个“酒托团队”引诱客人高消费。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找来美女当“酒托”,以“一夜情”约男网友到酒吧高消费诈骗钱财。昨天上午,充当“托头”的餐饮公司人事部经理李浩一,被朝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酒托”骗顾客高消费敛财

  盖娅酒吧位于朝阳区双花园南里三区14号楼底商,门脸气派,内部装修为欧式情调,“盖娅主题酒吧”几个大字上还盘绕着藤蔓,更给人一种神秘感。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酒吧2014年9月开业时,每天的“流水”就达三四万。

  刚开业的酒吧为何如此火爆?随着被告人的陆续到案,一个通过“酒托”赚钱的链条浮现出来:这间酒吧专门靠“酒托”赚钱,酒吧老板与五六个“酒托团队”有联系,每个“酒托团队”都有一个服务员接应,哪个“酒托团队”的“酒托”带来客人,就由哪个服务员点单,单子上记下暗号,之后进行分账。

  李浩一是盖娅酒吧一个“酒托团队”的“托头”。据公诉机关指控,李浩一与其同伙,以约男性网友见面为名,骗年轻男子在酒吧内高消费。据指控,仅2014年9月,李浩一等人就在盖娅酒吧诈骗夏先生1000余元、王先生和郭先生9860元、邵先生700元、李先生和冯先生8480元。

  酒吧老板等多人已被判刑

  公诉机关认为,李浩一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应被追究诈骗罪。

  不过辩护人认为,有“酒托”起网名为“温柔小女人”,证明被害人赴约有目的,被害人本身也有过错,希望法庭综合考虑。

  此外,李浩一是否要对每起犯罪负责也是双方辩论焦点。公诉人认为李浩一的“酒托团队”由其指挥,他应该为案子整体负责;而辩护人则认为不排除有“酒托”私下从事犯罪,李浩一不知情,不应所有诈骗都追究他的责任。

  经合议庭合议,该案当庭宣判,李浩一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罚金2000元。另据新京报记者了解,盖娅酒吧老板李程程以及会计、服务生、“酒托”等数人,已被判处1年4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讲述

  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结账上千块

  在盖娅酒吧高消费的客人,26岁的夏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夏先生说,当时是一个刚认识不久的“女网友”约他出来喝酒,在双井地铁站见面后,两人就溜达到了盖娅酒吧,他先去了趟洗手间,出来就发现女网友点了两杯红酒、小吃和一个水果拼盘,服务员过来让他买单,“我一问,说是1090块”。

  “我问怎么这么贵,服务员说光红酒就要几百一杯”,碍于情面,夏先生只好硬着头皮刷卡消费。过了一会,服务员又拿来了一瓶女网友点的红酒,一问价钱高达12800元。夏先生说,发现落入“酒托”设下的陷阱他扭头就走,服务员也没有追上来要钱。

  就在夏先生离开不到两小时,另一名“酒托”带着王先生、郭先生来到盖娅酒吧“约会”。“酒托”点了3杯红酒、1个果盘和4个小吃,服务员结账是1380元,当天,王先生和郭先生该酒吧消费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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