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女友单位10万元财物 万宁一男子“打飞的”潜逃落网

14.01.2015  00:44

      一名刑满释放男子结交了一位在万宁兴隆农场超市上班的女友,但是,他竟然凌晨潜入超市办公室,盗走9.8万元现金和16条中华牌香烟。搭飞机潜逃深圳的男子落网后,一审因盗窃罪获刑五年四个月。

      2012年8月7日凌晨1时许,陈某骑摩托车到女友黄某上班的万宁市国营兴隆农场某超市办公室,用钥匙打开办公室的保险柜,将保险柜中的现金98935元及16条中华牌香烟盗走。

      陈某离开办公室后,连夜乘坐飞机逃往深圳。经鉴定,被盗走香烟价值7090元。案发后,陈某2014年3月被抓获,同年11月27日,万宁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此前陈某曾因犯抢劫罪在广东东莞获刑五年,刑满释放后未满五年又再次犯盗窃罪,万宁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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