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夜宵被多算钱打砸饭店海口2男子分别获刑

11.11.2014  19:59
摘要:  海口2男子与他人因吃饭、住宿等小事发生纠纷,采取暴力打砸的方式宣泄报复。近日,海口琼山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李某今年19岁,王某今年20岁,两人均为海口人。2013年9月6日,李某和周某某(另案处理)因未带身份证到某宾馆入住遭拒。为报复泄愤,两人持铁棍将宾馆大门玻璃、电脑显示器等砸坏。  2013年10月2日,李某与王某在海口府城某砂锅米线店内就餐,因上菜较慢,...

  海口2男子与他人因吃饭、住宿等小事发生纠纷,采取暴力打砸的方式宣泄报复。近日,海口琼山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李某今年19岁,王某今年20岁,两人均为海口人。2013年9月6日,李某和周某某(另案处理)因未带身份证到某宾馆入住遭拒。为报复泄愤,两人持铁棍将宾馆大门玻璃、电脑显示器等砸坏。

  2013年10月2日,李某与王某在海口府城某砂锅米线店内就餐,因上菜较慢,与服务员发生口角。李某等人便以米线里有毛发为由,用石头将该店的冰柜、大门玻璃、手推车等物品砸坏。2天后,李某、王某等人又到该店进行打砸。

  2013年10月31日凌晨,李某和“黑四”(另案处理)在海口府城某粉汤店吃夜宵。结账时,李某发现服务员错把他人打包汤粉的钱算在自己身上,心怀不满。当天18时30分许,李某、王某等人用石头将该店的玻璃等物品砸坏。据了解,李某、王某先后3次对该粉汤店进行打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