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制度笼”种好“责任田”

05.08.2014  10:05
深化改革  建立规范高效公开的审批制度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静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规范高效公开的审批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2013年以来,我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也面临不少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

  一是“错位”问题:审批事项多,阻碍释放市场活力。二是“越位”问题:审批环节多、耗时长,影响行政效能。三是评估评审问题:评估评审多、中介机构不规范,制约行政审批效能。四是审批不规范问题:自由裁量权大。五是“缺位、不到位”问题:政府监管弱,重审批轻监管。六是简政放权问题:下放和授权基层、园区审批事项少,不利于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七是办事难、办证难问题:审批和服务不便民。八是招投标政府采购问题:围标、串标、暗箱操作。

  主要原因和障碍

  观念问题制约改革动力。破除阻碍和激发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内在动力首先就是要解决观念问题。政府履职定位的理念,主要精力要放在抓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放在市场活动监管和各类公共服务提供,放在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的把关上。如思想固化,观念不转变,认识不可能到位,也就会失去改革的内在动力。

  审批行为缺乏规范、制约。当前,我国行政审批业务没有统一标准。审批服务项目缺少统一编目,审批流程缺少统一程序规范,对外公开的办事指南缺少明晰审批程序,权力清单分散、项目散、程序乱,审批全过程和审批环节缺乏有效制约,容易导致随意行政、低效行政,自由裁量权大。

  信息不共享影响行政效能。信息不共享严重影响行政效能,也造成老百姓办证难、办事难。不同部门的业务审批系统相互独立,信息不共享;企业登记、立项审批、评估评审中一些审批互为前置;审批需要提供的材料经常有跨部门数据或本系统基层数据,导致申请人往返跑不同部门送数据材料。

  法规调整障碍简政放权。取消下放面临法律法规的调整问题,属于国家部委规章设置的审批,省里无权限突破;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只限于省级的审批事项难以下放市县。

  承接 能力 弱影响简政放权。市县行政审批部门存在人员数量少、素质较弱、审批程序不规范、办事拖拉等问题;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职能能力不足,存在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行业覆盖面窄、市场化程度不高、服务质量不高、缺乏行业自律和行业评价标准等问题。

  对策及建议

  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一是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微观、重宏观,最大限度放权给市场,激发市场活力。二是保留的审批事项按权力目录清单管理,权力清单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擅自设置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改革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监管,实现“”和“”结合。

  规范审批,限制自由裁量权。全省统一审批标准,制定目录、事项、流程标准;对审批和招投标、政府采购全程计算机程序化,用“电脑”管住“人脑”;将审批运行、交易运行、“一站式”办公、监督管理等制度化。

  审批提速,提高行政效能。一是改革评估评审,推行区域评估评审等。二是建设全省统一网上审批系统和共享资源库,“一张审批网和一套审批系统”覆盖省、市县、乡镇、村。三是统一优化审批流程,按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联办件四大类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四是探索多证合一,试行工商、组织机构、税务“三证合一”和电子营业执照,改进个人证件管理方式,“减证”不减功能,“多证合一”化解“办证难”。

  审批透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审批。二是推行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行“一机双屏”透明审批,窗口服务一台主机配置两台显示器,一台面向工作人员,另一台面向办事群众,同步显示审批操作全过程。四是建设信用系统和实施责任追究。

  从严带队  加强监管  遏制土地腐败问题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健春

  我省国土部门担负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职责。全系统4000多人,市县局实行省厅和属地党委双重管理体制。总体上看,这支队伍主流是好的。但近年来,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引起社会关注。

  土地腐败案件具有几个特点:一是受贿案件多且数额巨大;二是不作为、乱作为的失职渎职现象突出;三是土地利益巨大、诱惑也大,违法者挖空心思,寻找一切可乘之机敛财,往往会出现一些大的窝案;四是制度建设存在真空,给权力“寻租”留下空间;五是监管机制“疲软”,权力失去制衡。

  遏制土地使用中的腐败,是当前政府廉政工作重点,也是合理配置资源的关键所在。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同心协力,共同发力;必须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做到“四管齐下”:

  一、从严带队,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队伍

  一是加强对国土部门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守土光荣、守土有责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二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规范国土系统公职人员操守。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的整治“庸懒散奢贪”,使国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筑牢“无功就是过,平庸就是错”的思想观念,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四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国土局长人选严格考察把关,选好“班长”,带好队伍。五是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求国土系统各级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决落实好一岗双责。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彻查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

  二、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定好规矩

  完善的法规制度是遏制土地腐败的防火墙。要深入研究土地使用管理中的特点和规律,制定相应的、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确保土地管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当前尤其是要对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成片开发、填海造地等行为,以及新出现的一些土地违法现象纳入土地法律规范,形成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法律规范制度体系。同时,加大法律法规和制度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补充修改完善,填补法律政策空白,立好规矩筑牢防火墙。

  三、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堵塞漏洞

  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是堵住土地使用腐败的杀手锏。一是定好规则。凡是经营性土地,都要通过市场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二是制定合理的价格体系。出让土地必须进行地价评估备案,土地价格必须符合基准地价、土地市场规律要求。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土地评估价格的60%。同时要加强对土地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收费。三是建立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土地出让不得设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报名条件,土地交易信息、交易程序要公开透明。四是组建全省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将市县零星分布的土地市场和农垦土地都纳入省级土地交易平台统一交易,规范管理。五是加强监管。土地、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交易规则行为的,要依法调查处理。

  四、加强重点环节监管,规范权力运行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环节——主要是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过程中,征地工作人员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弄虚作假,多报、冒领、套取征地补偿费,收受贿赂。遏制征地腐败问题,一是健全征地工作机制,落实征地主体责任;二是全面公开征地信息;三是加强征地实施全过程监督。

  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主要表现为涉案领导随意扩大土地出让规模、违规干预地价评估、擅自批准用途改变和调整容积率等。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格控制土地出让规模;二是严格规划和用途管控;三是健全集体会审制度。

  土地执法监察环节——一些土地执法人员利用土地执法监察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处罚幅度比较宽的机会,在执法过程中接受宴请和贿赂。要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建设,将执法监察等重点岗位设为廉政风险防控点,通过定期轮换岗位等方式加强监督。

  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儋州市委书记  张琦

  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把手”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首先“一把手”要身体力行。时刻绷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做到“四个亲自”,就是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明白人、带头人。其次要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要敢于批评,敢于拉下脸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当“老好人”。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能做“太平官”和“混事官”。今年上半年我市共立案15件15人,结案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其中处级2人,收缴违纪款101万元,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第三要大力支持纪检部门开展监督工作。“一把手”要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比如,今年初,我们没有像往年那样安排一些重点项目让纪检监察部门来跟踪推进,而是让纪检监察部门专心抓党风廉政监督工作,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几年来,我市共提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31人,其中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岗位8人,担任乡镇和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4人。此外,还提拔任命乡镇监察室主任15人。在这批干部当中涌现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牛开成,他为我们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优秀形象。

  二、把落实“一把手”工程当作系统工程来抓

  “一把手”工程,不能单兵作战,要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首先是要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党政“一把手”和每个班子成员既要抓好自己分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作为市县“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对下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出了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年初,我们对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倒查追责,对履职不到位的市农委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等2个相关职能部门及13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次要抓好“三个环节”。即做到年初部署,年中小结,年末考核评价,全年抓落实。今年年初我们就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研究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中共儋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6月份,市委委托市纪委分三个片区,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座谈会,找出问题和不足,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第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在基层市县关键是落实和执行。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好头、做表率,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制度才不会成为“稻草人”,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三、把抓班子、带队伍贯穿于“一把手”工程的始终

  要把抓班子、带队伍这项核心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首先要把思想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守好思想防线。这几年,我们大力提倡“团结出干部,廉洁保平安,实干快发展”的理念,先后开展了作风建设百日活动、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庸懒散奢贪”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意识。其次要“抓早抓小”,“咬耳朵、扯袖子”。对一些风险大的单位要经常提醒,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这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第三要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要改变重提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的现象,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特别是要防止“带病提拔”,把监督贯穿到选人用人的全过程。

  从审计监督堵住经济犯罪

  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如军

  一、用内控分权,以权力制衡来减少权力寻租乃至腐败发生的机率

  内部控制,指的是某个主体为了实现其管理目标,保护拥有的资源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舞弊,控制风险,而在主体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方法。2002年美国安然公司假账事件就是一起典型内部控制失控的案例。从近年来审计查处的经济犯罪来看,大多与政府内控失控有关联。究其原因,一是权力过于集中,二是行政程序法治不健全,三是缺乏内控失控的问责机制。

  实行“用内控分权”,核心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关键在于治本,在于预防,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形成防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全面推行内控机制建设。政府工作重点应由侧重打击贪污、惩治腐败转向更有治本意义的内控机制建设,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

  建立相互制衡政府内部控制机制。政府要在部门之间或单位间进行岗位设置、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分权制衡,防止权力在上级、在部门、在“一把手”中过度集中。

  逐步完善程序法治。各部门对内控制度的具体设计或者检验,都要确保权力行使公正,有效防止权力寻租以及滋生腐败。

  二、用监督制权,把制度这个“笼子”关紧、管牢

  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舆论,是一个党员必备的党性修养,也是道德准则的底线。习总书记提出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惩治腐败,但仍然有一些官员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原因在于,一是主观上丢失了敬畏之心,二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合力。

  为此,“用监督来制权”,是为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用权,使各项法律制度和内部控制要求落到实处,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地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且关紧、管牢。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和地区监管职责,科学配置各级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要有权必有责,要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增强制度执行力和落实力,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实行常态化、全覆盖的审计监督。作为政府内部监督机构的审计部门,为解决好普遍性违法与选择性执法的矛盾,要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地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使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处于审计监督之下,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

  形成全方位、强有力的监督合力。检察、公安、法院、纪检监察、审计等要加强对领域性、区域性、高发性腐败案件的分析研判,研究腐败案件新规律新特点,找到应对当前高智商、有组织犯罪的有效手段,不断提高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水平。同时要建立起高效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机制、快捷的案件移送机制、定期的查处反馈机制等。

  三、用公开督权,让腐败在阳光下无处遁形

  建立干部监督管理的阳光政策,增加官员行政的透明度,让公众有更多的知情权,是治理腐败最厉害的“杀手锏”。许多经济犯罪问题的产生,很大一个原因也是缘于信息的不公开、不对等,为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制造了腐败滋生的“温床”。具体来说,一是未实行透明的权力公开,二是政府诚信责任不强、诚信动力不足。

  “用公开督权”,必须实行科学、全面的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确保政府机关时刻处于社会监督之下,才能防止权力滥用,及时有效地消除腐败。

  建立公开为核心的权力运行程序机制。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办事公开,推动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使权力运行全程留痕。要逐步完整公开公共资源交易、资金分配、招投标等权力行使过程,压缩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空间,监督和控制权力滥用,保障权力正常运转。

  保护公民知情权。党的十八大强调公民的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力,公权力只有处于公民看得见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致力于保护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也为公民参与决策提供信息依据,这也是我们所说的制度笼子中最重要的一个“笼子”,是促进公正的基础,是廉洁的保证。

  治理教育腐败  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曹献坤

  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强力治理教育领域腐败,是教育主管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正视教育领域腐败现象,深刻反思问题产生根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系统反腐力度加大,成效显著。就我省来讲,仅在7月初,纪检和检察机关就陆续公布了6例教育系统涉嫌受贿犯罪或严重违纪违法腐败案件,给我们再次敲响警钟,教育领域反腐形势日益严峻。

  综合分析教育系统这些腐败案件,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思想教育薄弱;二是制度上有漏洞;三是监管不力。

  这些腐败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教育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应有形象,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正确判断。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努力 取得新成效。

  二、对症下药治理教育腐败,坚决堵住教育系统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风险漏洞

  为了治理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我们将落实反腐倡廉措施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抓制度、抓监督、抓查处,去年下半年以来严肃查办了一批高校和厅直属单位违规违纪案件,处分处级干部8人,在教育系统形成有力震慑。为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去年我厅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26项制度建设清单,建立健全人事、财务管理、教育项目资金管理等一整套管理制度;我们出台了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原则上不直接分管学校人事、财务、基建工作的“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尤其是不得违反程序干预和插手学校工程项目建设;我们通过改革的思路抓反腐,率先在全省实行省对市县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将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从原来的38项减少到22项,增加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实现了简政放权、权力下放。针对当前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主要风险点,我们将采取以下更加有力的措施:

  ——实行厅直属单位(学校)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厅直属单位(学校)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微杜渐,避免发生财务腐败问题。

  ——试行代建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全权负责项目建设组织管理,由专业建设部门建好后交付教育部门使用,做到“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相分离。同时,从今年起对基建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制度。

  ——继续加大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减少业主单位在标书制作上的自由裁量权,严格把关标书 内容 ,确保无不公平条款。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招投标工作,一旦收到举报并查实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

  ——实行阳光招生制度。严格落实普通高校招生“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等“十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高校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划片、就近、免试、免费”入学政策,对因教育发展不均衡而采取小学升优质初中指标到校措施的,务必做到推荐方案、推荐过程和推荐结果“三公开”。

  三、多措并举推进反腐工作,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

  从长远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两个责任”,还要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从严管理干部。要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至少每半年一次的廉洁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厅管中层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严格执行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我作为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注重发挥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带动班子积极主动履行“一岗双责”。尽快出台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的具体措施和量化检查考核办法。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厅党组将继续加大对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执纪和查信办案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工作,使其聚焦主业主责,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查实的案件,一律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查办当事人,又上追一级责任,真正履行好监督责任。

  保持严打反腐高压态势  促发展保稳定

  东方市委书记  吉明江

  东方作为海南的重化工业基地、能源工业基地及对越边贸开放口岸城市,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战略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发展条件优越。但前几年,东方社会治安与稳定形势严峻,群体性事件频发。面对严峻形势,新一届班子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以严打整治开路、从查处腐败案件切入,保持严打、反腐高压态势,经过几年持续努力,东方经济社会步入了健康、稳定的快车道,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社会治安环境和党风政风民风实现了“由乱到治”的转变。二是经济综合实力实现了“由弱到强”的转变。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以严打整治开路,强力整治社会治安。社会治安乱是东方市顽疾,严重影响了投资和发展。对此,新一届班子深刻吸取教训,以深入开展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四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最大的决心,最硬的措施,最铁的纪律,开展治乱攻坚战。

  二是抓案件查处,坚决惩治腐败行为。腐败不除,东方发展症结难消。2010年,我们加大了惩治腐败力度。从群众实名举报的皇宁村土地案件线索入手,并在省检察院、二分院的直接指挥、指导下实行一体化办案,很快破获了皇宁村倒卖土地、巨额行贿受贿案。此案的成功查处,在东方乃至全省范围内引发强烈反响,在干部队伍中引起强大震动,对党政机关和基层两委干部产生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皇宁村土地案件只是“小村官、大腐败”的一个典型,还有很多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查处。对此,2010年市委成立市农村基层干部涉纪涉法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先后进驻5个重点乡镇、46个重点村。2010年来共查办农村和基层单位在拆迁改造、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共45件88人。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当前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维稳工作压力依然较大,部分干部的作风问题依然突出。在维稳方面,一是“两盗”、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吸贩毒等问题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二是随着省、市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因征地拆迁工作引发的问题日益突出;三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仍然存在,农村土地确权发证、拆除违章建筑、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遗留问题等有待妥善解决。在干部作风方面,一些干部思想解放不够、工作落实不力、服务效率不高、为政不勤不廉的现象仍然存在,解决“能干事”、“不出事”的问题更加突出和紧迫。针对这些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抓好平安东方建设,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治安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建立多发性侵财案件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二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发证、拆除违章建筑、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遗留问题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三是加大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力度,提高动态化条件下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对非法阻工案件的防范工作,努力做到重点项目建设到哪里,巡逻防范工作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切实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一是坚决落实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严查腐败分子,纯洁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三十八条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多方位”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探索构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推行村财委托代理服务、党务村务公开,严格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机制。三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反对“四风”和整治“庸懒散奢贪”活动,重点查处干部“吃拿卡要”、拖而不办或不作为、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对国土、海域岸线、森林和水资源以及工程建设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跟踪治理我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资源资产转让、征地拆迁、政府采购、教育收费、医药医疗、住房保障、扶贫救灾和涉农资金管理等领域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市的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