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车主熟睡偷盗手机 海口一男子获刑1年3个月

22.10.2021  20:05

  在深夜的海口街头,男子黄途经海口市海垦路时发现一男子在车上熟睡,心生歹意盗走熟睡男子的手机。近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3月5日2时许,黄某骑车途经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路边,发现梁某将小轿车停在路边睡觉,正、副驾驶室的车窗未关。于是他下车观察,发现梁某的手机放在副驾驶的座位上,黄某趁四周无人,便从副驾驶室的车窗处伸手将梁某的一部黑色华为手机盗走,之后将该手机以人民币5500元卖给其老乡郑某。而后郑某将手机拿到海口市龙华区解放路以人民币5800元的价格贩卖给一路边的男子。2021年3月9日,黄某在海口市秀英区某水吧内被民警抓获。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6528元。

  据悉,黄某于2013年曾因犯盗窃罪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9年曾因犯盗窃罪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本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尚未退还被害人梁某一部价值人民币6528元的华为手机,继续向被告人黄某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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