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今秋30所公办中小学试点校内课后服务

08.07.2019  08:50

  本报海口7月7日讯 (记者计思佳 见习记者习霁鸿) 日前,海口市政府常务会原则性审议通过了《海口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草案)》(下面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今年秋季学期,海口市将选取30所城区公办中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试点,服务包括基础托管服务、特色托管服务,午餐、午休4种类型。这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服务对象

   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课后服务有需求的海口中小学生

  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服务时间

   在校学习日中午及下午放学起至18时

  中午午休服务时间按2个课时实施,下午放学课后服务一般按1个课时实施,小学低年级可开展1至2课时课后服务。

  具体开展时间由各中小学结合实际确定。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家长自主选择

  各校课后服务对象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

   课后服务内容

  基础托管服务——依托学校,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娱乐游戏、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科普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鼓励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特色托管服务——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由学校或公益性校外机构开展艺体、科技、拓展训练等特色课程;以及午餐和午休服务。

  午餐及午休。

   课后服务场地

  学校教室、体育馆、运动场、图书馆、阅览室、科技馆、演艺厅等场馆和功能教室。

   教职工参与有报酬

  教职工参与由学校举办的校内课后服务项目可领取劳务费,每人每天不超过2课时;离退休教师、能工巧匠等校外人士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参照教职工取酬标准发放劳务费。

   会否引入第三方机构

  《方案》指出,学校可与校外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引入具有一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公益性校外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课后服务需求强烈的地方,学校可与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校外机构开展合作。

   如何确保学生安全

  午休服务管理人员,原则上由学校教职工担任。

  向社会机构购买服务进行午餐午休服务管理的,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