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房地产建果园,公共资源就该归公众

26.08.2015  11:27

  30亩建设用地、两栋20多层地产项目,因破坏城市景观,三亚市委、市政府决定叫停房地产项目,置换回来改建成市民百果园。此外,三亚还置换另一开发商的建设用地,建设红树林公园。(8月25日《海南日报》)

  叫停地产项目建设市民百果园、对白鹭公园进行立法保护、推进红树林公园项目改造建设……三亚一系列举措意在改善城市景观,让景于民,还绿于民,而其实质是尽可能多地将优质公共资源还于公众,还利于民。让公共资源回归公共属性的做法值得肯定。

  事实上,不仅仅是绿地,市民广场、市政道路、体育设施等诸多资源毫无疑问,都为公共资源,而且是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优质资源。公共资源,是公众共有财产,其处置、利用也应当以公众利益为导向,最大限度地回馈公众。作为公众利益的捍卫者,政府部门就要当好公共资源的“大管家”,在城市管理、经济发展中,让公共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大众。

  然而,屡见不鲜的是,部分政府部门常常为项目建设、经济利益所绑架,在制定规划、政策时由于缺少科学分析、统筹兼顾,造成了对公共资源的随意挤占、破坏。同时,开发商为了追逐更高利润,通过权力运作,钻法律空子,丝毫不顾百姓诉求,将公共资源收为私有之物,不仅损害了公共资源,也破坏了城市景观。另外,个别团体、特权阶层觊觎于公园、景区等公共资源的社会价值,利用手中权力,想方设法,画地为牢,将公共资源圈占为私人所用。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资源的公共属性,更是一种隐秘的腐败行为。在种种不合理的开发、运作下,公共资源竟成了人人都可操刀的“鱼肉”。

  事实上,公共资源之于公众,意义非同寻常。广场公园,是人们休息放松的地方;城市绿地,利于改善城市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市政道路,可保障市民安全顺利出行;历史遗迹,是缅怀过往、忆古思今的场所……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不仅关系到民众生活质量的高低,甚至直接影响到城市形象的好坏。因此,我们在对还绿于民大加赞赏的同时,更乐见更多让景于民、还园于民、还湖于民……正是由于公共资源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对其保护利用才必须严格划定红线,不容任何力量染指。

  政府部门,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方,对于部分公共资源尤其是优质公共资源的变异,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许多公共资源之所以在公众的眼皮底下被渐渐私有化,其中不乏相关权力部门监管缺失和勾结庇护。对于公共资源的保护开发,政府部门就应向三亚还绿于民那样,自觉担起责任,扛起担当。在经济开发和城市管理中,要做好统筹规划,防止对公共资源的任意挤占;同时,对于开发商破坏行为不能纵容,要严厉打击,加强监管,实时追踪。另外,民众对公共资源的变化往往最为关心,最为明了,应进一步畅通民众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广大民众的监督作用,让破坏公共资源的行为无处遁形。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