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个人信息820余万条 房产销售经理获刑

13.06.2014  00:18
   

  浙江嘉兴的房产销售经理尹某,利用网络和QQ非法购买个人信息用于房产销售,并将个人信息倒卖给同行,以此获利。12日上午,这起涉及820余万条个人信息的案件在嘉兴秀洲法院一审宣判,尹某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尹某今年31岁,大专文化,贵州六盘水人,26岁那年背井离乡来到嘉兴。尹某先后做过空调销售、装修销售以及建材经销等业务,由于能说会道又扎实肯干,短短几年,尹某就在嘉兴扎稳了脚跟。

  2013年4月,尹某到嘉兴一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专门负责二手房产的买卖业务。公司规定每个销售经理一个季度要完成900万元的销售额,为了让销售经理能够按期完成任务,公司还很“人性化”的给每位销售经理配备了三名业务员。这三名业务员每天的工作和任务就是拨打一两百通的售楼电话。那么究竟那么多人的个人信息又是怎么到他们手里的?因为他们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尹经理。

  据尹某交代,他也不希望通过“歪门邪道”来买卖二手房,但是公司给的销售任务实在太重,光靠手头一些既有的资源完全不能满足销售额。

  为了能够顺利完成销售任务,他通过网络购买了一些嘉兴地区人员的信息,有企业也有个人,信息内容包括详细的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等。其手下的业务员照着名单一一打电话销售,有的放矢的销售确实也产生了一定的效果。尹某的二手房买卖销售也一直很火爆。

  随着业务量的增加、经验的积累及人脉的宽广,尹某除了通过网络购买个人信息之外,也会和房产销售的同行之间进行信息互通交换。就这样“囤积”了一段时间,尹某手头的个人信息量已经相当可观,这时的他,开始萌生倒卖念头。

  尹某将从网上以180元一个的价格购得的企业信息文件夹获取之后再加价销售,不仅自己得到了相关的个人信息,而且还能赚到二手差价,简直是一举两得。还别说,购买个人信息的还不少,尹某因此也赚了不少钱。

  尝到甜头的他渐渐以此为业,通过网络、上门推销等方式专门将个人信息出售给从事房地产营销的工作人员并从中非法牟利。2013年8月19日,嘉兴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了尹某在网络上多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立案侦查后将在网吧继续犯罪的尹某抓获归案。

  直至案发,尹某以购买、收集、交换等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820余万条,向多人多次贩卖,获利近万元,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构成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4年6月12日上午,秀洲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案件,判处尹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