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办不下房产证 业主疑惑为何办房产证还需多户做公证?

26.07.2022  21:41

  近日,家住海口晋江安置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向记者反映,李先生一家人于2008年拿房入住小区至今,自家房子的房产证却一直没有办理下来。

  海口晋江安置小区

  “14年了,因为我家的拆迁协议涉及多户签字,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7月25日,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跟开发商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人沟通过,但对方要求他们去公证机构做公证才能推进房产证的办理,而且李先生发现房子的面积小于拆迁协议的面积,他对这些情况表示不解。

  该小区业主原先是海口滨江西路白沙坊村的居民,因城市建设需要,他们的房子被征收后,都安置在晋江安置小区。据了解,原先小区两块土地使用权期限不同,导致房产证办理难,但2020年底,政府已经拨款将其中一块土地使用权期限延长,使得两块土地使用权期限变得一致,可是还有部分业主的房产证无法顺利办理,这是什么情况?

  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符舒告诉记者,晋江安置小区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解决后,现已有百分之六十的业主已经成功办理了房产证,而剩余的业主是因为拆迁协议涉及多户人家,只需多户共同签补充协议就可以成功办理房产证。

  “这种情况一般是拆迁的时候是拆整栋楼,一大家子人共同住在一栋楼里,安置房将他们分成许多套房,所以需要每户人家都要再签一份补充协议来确保将安置房按规定分配到每个人名下。”符舒表示,有些家庭情况较为特殊,比如家庭内部在分配房产上无法达成一致,或者部分家庭成员已不在世,这种情况会要求涉及房产的多户业主前往公证机构做公证,才能确定房产究竟如何分配,才能进而推进房产证办理工作。

  另外,针对业主提出的安置房实际面积小于拆迁协议面积问题,符舒也作出了解答,根据当时签约的《房屋拆迁置换协议》第四款第4项表明,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经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若协议约定面积小于产权登记面积,乙方无需再支付多出部分的价款;若协议约定面积大于产权登记面积则由甲方退还差额部分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