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大型房产商推“无理由退房”政策 住建部门回应

17.04.2015  14:16

      原标题:一房产商推“无理由退房”政策

      住建部门:符合规定可撤销购房合同

      15日,在海南有多处楼盘的某大型地产商推出的“无理由退房”政策引来关注。对此,普通市民则表示,买房不是小事,不会随便退房。房产人士也分析称,房产商此举意在提高市民对其楼盘的信任度,是吸引购房的噱头。

      记者还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购房后退房是一种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合同且经备案网签后,双方只要协商一致,且经过住建局审核无异议后,可办理撤销合同手续,但享受购房入户政策的购房合同不在退房范围内。

      市民:不会随便退房

      “从4月16日8点开始,购买该房产商所有楼盘住宅的客户,已履行《楼宇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各项义务,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无理由退房协议书》之日起,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任何时间,均可无理由退房。”

      记者随机采访一些有购房计划市民发现,对于这一退房政策,分别给出不同看法。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小李认为,他近期打算买新房结婚,考虑到是人生的第一套房子,因此在选房上要做到谨慎,尽量一步到位,减少在购房中产生的纠纷,以免耽搁了新婚计划。

      有市民认为,购房需要支付一笔数额不低的首付钱,加上贷款的费用,如果届时真的要退房,也会为手续如何办理?是否会因此有所损失而要多多考虑。因此,在购房上,大部分人都表示会认真选择合适的房子,尽量不退房。

      住建局:是市场正常行为

      对于房产商推出的无理由退房政策,海口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双和购房者作为买卖双方如果在退房上面达成一致,没有违反双方的合同条款,且不存在弄虚作假增加销售量等等情况下,经过住建部门审核通过的,就可以办理撤销购房合同的手续。

      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并在住建局通过备案和网签后,再要求进行撤销合同备案的情况并不稀奇,住建局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并表示这是市场的一种正常行为。

      不过,该负责人提醒购房者,如果是打算享受“购房入户”政策的,按照海口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能再撤销。

      其他开发商:未定是否跟进

      记者走访海口多所楼盘销售中心,销售人员均表示,在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除非遇到病故或其他非常特殊的情况,才允许购房者无条件退房,否则购房者违反购房合同的,将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进行赔偿。

      对于是否会跟进无理由退房政策,接受采访的开发商负责人们,退房不仅仅是撤销合同那么简单,还包括税费和银行的贷款等等都要有一个合适的方式解决,因此将根据市场反映情况,再决定是否效仿这种做法。

      “无理由退房的做法,赋予了购房者更大的灵活性,该做法或许有一点炒作的意味,但确实可以对购房者起到吃‘定心丸’的作用。”一业内人士称。

      此外,分析认为,目前市场成交大部分为期房,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从签约到收房起码需要1-2年时间,大部分需要支付按揭贷款利息或资金成本,收房前还要缴纳3%-5%的税费,如果选择退房,这部分将成为购房者的损失,因此从整体看,普通购房者出现退房的可能性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