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正在实施或变相实施的审批年底前一律取消

16.12.2015  12:53

  海口网12月16日消息 (记者陈敬儒)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抓紧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凡是正在实施的或变相实施的审批,2015年年底前一律取消。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精神,省政府组织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省直部门及各市县确认,62项中央取消的审批事项中:现有3项列为部门其他权力,3项列为政府内部审批,1项已下放市县实施,2项由中央垂管单位(省气象局)实施,18项我省未设立,35项在前十轮清理中已取消。

  省政府要求各市县要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省直各部门权力清单已经在省政府网站公布,凡未列入权力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