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再次向全国推介我省食品药品市场整治成效和做法

24.12.2015  19:17

  12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简报第122期以《瞄准突出问题  抓住关键环节 力求整治实效——海南省开展食品药品市场整治的成效与做法》为题刊发专刊,这是继今年9月份该简报刊发《上半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后,  又一次向全国推介我省食品药品市场整治的成效与做法。 

  今年以来,省局采取了一系列事半功倍的措施,消灭了一批危害公众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取得了一些说得清、看得见的成效。在全省范围内基本消灭或有效解决了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等16类长期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明显改善。主要做法有和成效有:一是抓住主要矛盾,优先解决危害大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消灭用甲醛和双氧水浸泡“毒牛百叶”“毒凤爪”、用“无根水”泡发“无根豆芽”等制假贩假黑窝点95个,有22人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罪被判处刑罚,数量前所未有。桶装饮用水、外省进岛蔬菜、超市肉类熟食、月饼、集中消毒餐饮具、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中药饮片等7类食品药品不合格率高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紧盯关键环节,“打蛇打七寸”力求事半功倍。把搜查食品冻库作为关键环节,彻底解决了市场上的冻肉及其制品曾经90%是走私品的乱象。以“辣条”标签标识虚假宣传吸引孩子购买为“突破口”,多措并举,倒逼问题“辣条”被市场淘汰。三是先行试验试点,再全省覆盖,扎实推进整治工作。每一次专项整治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行试点并不断完善,取得一定成效后再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大扫除”,达到全省将同类问题整体性“清除”的效果。四是创建联打机制,提高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效率。针对过去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难、取证难、破案难,办案时间长、效率不高等问题,创建了“食药监管+公安”联打机制,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情况下,有效解决了行刑衔接难题。现场办案时,涉嫌犯罪可立即进入刑事办案程序,克服了食药监管部门不能“破门而入”、不能控制犯罪嫌疑人等诸多现场执法难题。今年以来,全省端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黑窝点”140多个,移送司法51件,数量均超过前几年的总和,执法效率出现质的飞跃。五是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巩固“突击大扫除”成果。在每一次专项整治后,都建立长效机制并坚持不懈,防止整治“风头一过”问题顽疾“卷土重来”。一是印发防止问题反弹的监管工作指南。针对防反弹的问题指导基层日常重点做什么、怎么做,明确目标场所和检查频次要求。二是落实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责任。对整治过的厂、店明确监管责任人,将责任人名单和投诉举报电话上墙,主动接受监督。由企业法人签订守法生产经营承诺书,承诺如果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制裁,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身上。三是建立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和复查暗访机制。把企业法人承诺书和举报奖励等公示牌挂在企业内部醒目的位置,发动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踊跃举报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些过去难以发现的隐蔽性问题,经内部员工举报被立案调查。联合刑侦人员组成暗访小组,并邀请媒体记者对“大扫除”的16类已消灭问题进行暗访调查,以验证整治的效果。四是完善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重奖机制。将药品有奖举报最高奖励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与食品最高奖励一致。在发布的所有抽检公告、案件公告、消费提示和普法宣传,以及企业上墙的公告牌中,都要附加上“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的宣传语。今年以来公众投诉举报更加踊跃,提供了一些宝贵的线索,受理线索数量增长32.7%,发放奖金28万元,是前三年总金额的6倍。五是构建市场淘汰机制。每周都在《海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整治公告、抽检结果和违法企业名称、法人姓名、厂(店)地址等监管信息,便于消费者比选取舍,用市场的力量扶优汰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