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15.03.2016  10:31

   为确保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届领导人会议及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期间警卫线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决定从3月21日至25日对我省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具体管制方式为:3月21日9:00至25日24:00,禁止核载5吨以上货运车辆、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车辆在环岛高速公路(G98)东段和三亚绕城路段行驶。

  核载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需绕行223国道或224国道、海琼(海口至琼中)高速、环岛高速公路西线段。总质量20吨以上、车身长度大于9米的货运车辆、二轴以上半挂车满载时,禁止在223国道通行,需绕行环岛高速公路(G98)西段或225国道。

  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提醒,车辆驾驶人、行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驶,文明驾驶,礼让警卫车队。因道路交通安全警卫工作需要,公安交警部门对三亚、琼海、万宁、海口部分道路以及环岛高速公路和国道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时,车辆驾驶人、行人应当服从执勤交通警察的指挥,保障警卫车队安全、有序通行。严禁无关车辆尾随、穿插、超越警卫车队。(见习记者丁平 通讯员周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