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

14.08.2015  11:34

为充分发挥全民阅读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建设书香社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  我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

        此次基本推荐条件是: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家庭成员热爱阅读,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家庭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籍、订阅报刊等;家庭有一定的藏书数量;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学以致用,有突出的阅读成效;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

由各市、县、自治县要依据总局制定的基本推荐条件,结合实际情况,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推荐候选家庭,并将推荐材料报至我厅,然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核实,从而确定我省“书香之家”入选名单,上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