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完成脱贫逾20万人

03.02.2017  18:12

去年我省完成脱贫逾20万人

 

记者孙慧 实习生卢子盈

2016年是我省脱贫攻坚首战之年,全省上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了明显成效。省扶贫办日前向记者透露,2016年我省全年完成标识脱贫20.0685万人,净减少贫困人口19.0421万人,实现10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

2016年以来,我省严格对照脱贫标准线,抽调省、市县和乡镇三级机关干部4000多人次,组成844个调查组进村入户调查,并全面更新扶贫手册,在综合考量“两不愁三保障”基础上精准识别贫困户。历经三个多月,最终核准贫困人口11.6万户47.71万人(其中15.9万户为巩固提升人口),剔除贫困人口1.06万户4.28万人。

我省全面精准实施帮扶政策,增强帮扶实效。

各市县精准识别贫困户实际情况,从产业、旅游、就业、易地整村搬迁、生态补偿、教育、医疗保障低保兜底和特困救助、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十大方面出台扶持政策精准帮扶。

全省全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9.49亿元,加大对扶贫的财政金融支持。我省也狠抓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成立督导组深入市县开展扶贫资金支出专项督导,建立资金支出进度监督机制,全省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达到了98.15%。同时,临高、白沙、琼中、保亭、五指山5个国定贫困县及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截至2016年底,6个市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10.02亿元,支出进度为96.96%。

2016年机关定点扶贫单位从217个增加到330个,全省816家民营企业募集扶贫资金2.41亿元,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捐赠扶贫等多种形式参与帮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过开展“我为扶贫对象办实事”等主题活动,重点对贫困村、贫困人口开展“六送”活动,引导贫困户转变观念,激发内生动力,依靠自身力量实现脱贫致富。

在各部门扶贫工作紧凑协调配合下,去年我省紧扣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程序完成扶贫对象的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全年完成标识脱贫20.0685万人,占年度计划的106.58%;实现10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预计5个国定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比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2个百分点。

(海南日报2017年02月03日    A0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