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招畅通扶贫资金支出通道

21.10.2016  01:38

     

      --建立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加快资金拨付;建立周月报制度,执行不力约谈督促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摸清情况,重在政策落实到位。针对目前我省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整体缓慢问题,省财政厅近日到市县开展实地调研,并针对问题症结出台相关举措畅通扶贫资金支出通道,并督促扶贫项目加快速度。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精准施策,出台系列资金支出举措,靶向治疗扶贫资金的“肠梗阻”等问题。

  简化审批程序。各市县可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等37项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根据市县实际,调整相关资金用途,自主确定资金的使用方式、扶持对象、扶持标准等内容,不再执行原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

  提高扶贫物资采购工作效率。根据相关办法规定,扶贫物资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的(不含50万元),可以不实行政府采购,由采购人自行采购;扶贫物资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300万元以下的(不含300万元),由采购人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自行采购。

  今后危房改造资金可实行预付制度,提高项目可操作性。对于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已经动工还没有封顶的可拨付补助资金的80%;对于已经封顶的可100%拨付补助资金。

  对于部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要允许使用自制凭证报账。对部分劳务、零散采购等无法取得税务发票的特殊开支,财政部门要允许项目主管部门,采取自制凭证的方式予以报销开支。

  畅通了扶贫资金的“肠梗阻”,我省还要从10月17日起至12月底实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周(月)和负责人约谈制度,形成倒逼机制督促各个市县对扶贫项目加快速度。 (转自《海南日报》,记者孙慧  周晓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