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市一镇试点国家新型城镇化

30.11.2015  15:57

  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我省琼海市、文昌市和海口市演丰镇位列其中。
  据了解,经11个部门联合评审,按照向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具体措施实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等原则,同意将琼海市、海口市演丰镇等59个城市(镇)列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同时,考虑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与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联系紧密,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已有19个列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因此将文昌市等剩下的14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并确定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据悉,第二批试点要在今年年底前启动,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镇)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开发区转型、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带动新农村建设等领域闯出新路,到2017年与第一批试点地区同步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摘自《海南日报》2015.11.28 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成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