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法人承诺制”审批改革见成效

25.08.2015  13:08

  2014年,我局将审批事项从164项减少到89项、审批环节从7个减少到3个、压缩了50%的审批时限。但由于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审批有严格的规定,食药监管的审批项目仍然较多,基层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40%的时间消耗在与审批有关的工作上。2014年9月份,我局突破常规改革思路,尝试以“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进行更深层次的行政审批改革。 

 “法人承诺制”审批的做法是,监管部门向申请企业提供责任承诺书和审批要件清单,企业法人签署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和对虚假材料承担责任的法人承诺书后,审批部门可当场或当天发放批件和许可证。原需10至30个工作日的审批事项,缩短为当场、当天办结。事后,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核查,如有发现企业造假,监管部门收回审批办,企业依承诺承担由于造假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这一改革取得了“一改多赢”的良好效果。 

  一是大幅缩短了审批时限,实现了审批“提速”,已有230企业享受了此审批模式带来的便捷。二是推进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2015年上半年全省共办理食品药品案件数1381件,超过了去年全年1326件的总和。解决了一批危害公众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在国内率先解决走私冻肉泛滥的突出问题;  用甲醛、双氧水浸泡牛百叶、凤爪的乱象基本消灭;  肉类熟食、中药饮片、桶装饮用水合格率大幅上升。三是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到位。我局事后经对通过“法人承诺制”审批模式审批的230企业进行核查,均未发现企业有违约行为。四是达到了简政促发展的目的。今年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制药工业企业完成产值同比增长  14.9%、利税同比增长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