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近3成扶贫资金遭侵蚀 截留挪用现象严重

20.09.2014  11:56

      原标题:海南近3成扶贫资金遭侵蚀截留和挪用现象严重

      记者近日获悉,海南省审计厅今年以来对该省除三沙市以外的18个市县2011年至2013年扶贫资金中的生产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费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出人意料: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9749亿元,占已支出扶贫资金7.1021亿元的27%。

      弄虚作假、违规招投标;供货来源不正,假化肥、劣质种苗充斥于扶贫物资;层层截留;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违规挤占挪用扶贫项目管理费……记者走访发现,随着各类扶贫资金拨付力度不断加大,这些“民生蛋糕”成为不少不法分子渔利的目标。从乡镇干部到扶贫部门,小“苍蝇”都有各自侵占扶贫“蛋糕”的方法。

      根据审计披露,为内定投标人“量身订做”标书成为不法分子惯用的伎俩。比如,2011年6月至2013年8月,海南省东方市扶贫办原主任符方敏利用职务之便,在橡胶苗采购招标中故意设置苛刻条件,造成3次流标后,降低条件以邀标形式使其胞弟符方雄公司高价中标,共同非法占有扶贫橡胶苗资金270万余元。

      据统计,67%的扶贫主要物资采购价格平均高于当期市场价格的30%,有的甚至是市场价的2.6倍。

      同时,层层截留私分和违规挤占挪用现象严重。海南此次审计抽查17个市县发现,发放的扶贫物资2998万元,仅有889万元发放给了扶贫对象,约占30%。海南琼海、万宁、定安等3市县将采购来的24.3万元物资,又当作扶贫物资发还给供应商,个人从中渔利;部分村“两委”干部私用分配权,谋取扶贫物资占到30%以上。

      16个市县违规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用313万元,其中用于接待费支出154.04万元……

      海南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坦言,目前海南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严重,“按制度规定,所有专项资金的开支至少经过3个以上的部门把关,只要1个部门负起责任来,问题就能得到控制。”但实际情况是,由于部分公职人员庸懒散贪,审核走形式,验收走过场,甚至内外勾结,使得违纪违法问题一路畅通无阻。

      何琼妹认为,财务公开是治理扶贫资金问题最好的药方。有关部门要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保证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大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力度,引入第三方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扶贫对象成为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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