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妈妈打个电话工夫︐意外发生 1岁幼儿13楼坠亡

26.05.2015  18:30

      【原标题】海口:妈妈打个电话的工夫︐意外发生了︙︙

      1岁幼儿13楼坠亡

      楼顶护栏有一处未安装防护玻璃

      男童从该栋楼楼顶坠落

      “孩子很可爱,刚过完一岁生日,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何晓东说,5月20日上午,母亲被包工头叫去海口西海岸西雅图·丽湾小区一栋楼的楼顶打扫卫生,在家带儿子的妻子闲来无事便前往小区。“我妈在13楼楼顶干活,楼顶四周护栏安装着防护玻璃,但有一处玻璃还没装好,是空的,老婆刚打了一个电话的工夫,儿子就掉下去了。”

      事发后,死者家属悲痛万分,向小区物业公司和包工头讨说法,物业公司和包工头均称“自己没有责任”。据悉,物业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家属5000元慰问金。

      记者罗安明文/图

      “我就打了个电话,儿子就发生了意外”

      “这些人怎么一点人情味都没有!”昨日9时许,记者在西雅图·丽湾小区见到了坠亡男童父亲何晓东。一提起5月20日发生的事,何晓东情绪激动,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何晓东介绍,他们一家是四川人,在海口一建筑工地打工,租住在秀华路附近。一个多月前,他和母亲杨菊华被包工头李先生叫到该小区干活,他负责拆除小区住宅楼楼顶的红瓦,母亲负责在工程收尾后,打扫楼顶的卫生。“那天,我没在小区干活,包工头叫我妈去打扫卫生。”何晓东说,妻子徐芷文在家带孩子,闲来无事,便乘坐包工头的车前往小区,随后带着儿子上13楼母亲干活的地方。

      徐芷文介绍,当日上午,她到小区后并没有上楼,玩了一会后,她带儿子已经会走路的儿子乘电梯到11楼,然后步行上13楼楼顶。在上13楼的途中,她遇到了从楼上下来的包工头李先生,对方并未阻止他们上去。“婆婆在打扫卫生时发现,楼面上有一层白灰,很难弄干净,所以我就打电话给老公,让他去买一种清洁液。”徐芷文说,“我就打了一个电话的工夫,儿子就发生了意外。”徐芷文的手机里还保留着5月初儿子过周岁生日时拍摄的照片,“你看这张照片,他戴着‘皇冠’吃着蛋糕……儿子十分聪明可爱,没想到就这样离开了。”

      “孙子往下掉,我想抓住他,但来不及了”

      “孙子上楼后看到我就笑了,我也笑了,看到孙子我很高兴,没想到几分钟的时间,他就掉下去了。”孩子的奶奶杨菊华说,她当时在楼顶干活的地方离孙子坠落处只有几米远,因为楼顶栏杆都安装了防护玻璃,她没留意到有一处没装防护玻璃。“我就低头忙了片刻,再抬头往孙子那边一看,发现他的身子要往下掉了,我连忙起身想去抓住他,但已经来不及了。”杨菊华说,匆忙之中,她的脚还被绊了一下。

      孙子坠楼后,杨菊华和儿媳妇慌乱之中跑下一楼,“手脚发麻,有点找不到方向。”杨菊华说,再看到孙子时,他已躺在血泊中了,“我把孙子抱起来,至少在这里哭了两个多小时,直到警察和法医赶来。”杨菊华告诉记者,当时,儿媳妇跑去小区物业处求助,物业工作人员报了警,但他们一直没过来帮助或安慰她们。

      昨日上午,西雅图·丽湾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大门一直紧锁着,办公室内不时传出电话铃响声。死者家属称,之前物业处每天都有人上班,“现在他们都躲起来了。”

      包工头:未阻止母子俩上楼,但自己“没责任”

      对于幼儿坠亡一事,包工头李先生表示,当日,何晓东的妻子带着孩子搭他的顺风车前往小区,把人送到后,他去楼顶看过一次,他下楼时的确碰到了母子二人,并顺口问了一句“上去干嘛?”徐芷文也应了一句,但他没有阻止他们上楼。“我是签订协议从物业公司那里承包了这个楼顶维修的工程,协议里也有关于安全保障的内容,但只针对工人本身,并不涉及工人家属。”李先生认为,自己“没有什么责任”。

      物业: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家属5000元慰问金

      随后,记者前往该小区物业公司——海南昌茂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访,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协议书》,并表示,他们将工程承包给李先生,李先生有责任做好相关安全措施。22日,经协商,公司已同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家属5000元慰问金。“李先生也表示愿意补偿家属2万元,如果家属有其他诉求,应该找包工头。”

      对于楼顶护栏的防护玻璃是否存在失修及安全隐患,该负责人表示,公司此次承包给李先生的维修工程内容包括楼顶的护栏玻璃安装,只不过目前仍未完成。“工人在楼顶干活,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在这种情况下让家属带小孩上楼,家属应该负有一定责任。”

      那么,李先生是否具备施工资质呢?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确没有施工资质,但物业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他时,并未要求他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律师:包工头、物业公司、监护人都有责任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认为,幼儿受到伤害的后果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现在就是划分责任的问题。他认为,这件事中,楼顶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者应承担一定责任。孩子才1周岁,他的行为应该受到监护人的看管和保护,监护人明知施工现场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还带着孩子前往,因此,监护人也有一定的责任。此外,物业公司将维修工程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应承担补充责任。

      综合而言,幼儿受到伤害,是包工头、物业公司、监护人等几方复杂综合因素导致的结果。建议死者家属先与包工头及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下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李君表示,愿意为死者家属提供一次免费的公益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