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腐败要打到痛处

09.07.2014  19:50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须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丰富内涵,必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必须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分类指导、上下联动,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中央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念、制度和机制上的重大创新。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是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

  卫生计生工作关系人民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重要的民生建设和窗口行业,群众感受最真切。当前,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作风不正、不实、不廉,少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大处方、滥检查、收受“红包”等问题。这些问题又与行业的体制机制及政策问题相互交织,加大了治理难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承担着组织落实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审批等重要职责,联系数十家社团组织。委直属联系单位有40多个,党员两万多人,反腐点多面广。全面加强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是更好服务人民健康、推进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委党组结合行业特点和直属机关实际,提出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须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丰富内涵;必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必须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分类指导、上下联动;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

  如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委党组着力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制度机制,把反腐倡廉的责任落到实处。构建责任分解、年终检查、考核结果通报等制度,形成从党组成员到直属单位、责任处室和个人,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党组规定,设党委的直属单位要设纪委,设党支部的单位要设纪检委员,支持其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狠抓直属机关和行业的突出问题,把惩治腐败的举措打到痛处。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部署专项行动,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清理排查、纠正规范委机关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取酬问题,将落实八项规定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等,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三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把权力运行过程摆到明处。按国务院要求,取消、下放和移交职能13项,确认委机关权力203项,绘制出权力明晰表和运行图,未经确认的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建立委政务大厅,所有委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站式办理”。开展直属联系单位和预算管理医院巡查,探索向直属单位委派审计和总会计师等制度,使领导干部“不能腐”。

  四是不断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把廉政意识灌输到灵魂深处。开展“面对面大讲堂”等活动,委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既讲业务又讲廉政。对处级以上岗位的拟任人选,均书面征求驻委纪检组监察局的意见,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年”活动,塑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使领导干部“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