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6家农民合作社获“惠农贷” 缓解农民合作社融资难成本高

01.04.2016  10:54

  海口网4月1日消息 (记者光明)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近日发出通知,将三亚怡慧园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符合条件的26家“惠农贷”百强农民合作社名单列为“惠农贷”支持的百强农民合作社范围。

  据了解,根据《关于实施海南省农民合作社“惠农贷”担保基金项目的通知》,我省将符合规定的合作社成员由原来的30人调整至20人,年经营性收入由原来的500万元调整至150万元。“惠农贷”担保基金由省级担保基金、基金成员(即借款人)缴纳的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组成。其中,省级担保基金2500万元,基金成员保证金为贷款合同金额的10%;基金成员风险准备金为贷款合同金额的0.5%-1%(半年期0.5%、一年期1%)。省农信社给基金成员2亿元的总授信额度,原则上单户授信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担保基金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具体利率定价由省农信社与基金成员协商确定。

  “惠农贷”一般不超过1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周期的特点、业务特征、贷款用途、结算方式、还款资金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贷款用于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

  基金成员发生违约时,划扣顺序如下:

  1.从违约基金成员缴纳的保证金账户中划扣其缴纳的所有保证金;

  2.按借款人违约贷款余额的12.5%从省级担保基金账户中划扣;

  3.从基金的风险准备金账户中划扣;

  4.剩余不足部分,由贷款人承担。

  基金成员相互间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违约的基金成员从违约之日起,不再纳入本基金担保扶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