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不悔改再次入室盗窃 昌江男子落网判2年

20.10.2014  13:04

      原标题:不悔改再次入室盗窃昌江男子落网判2年

      昌江男子李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再次实施盗窃。近日,美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11年12月24日晚上8时许,李某某窜至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白沙中村被害人彭某某租住的二楼房间,盗窃现金人民币11500元、手机两部、笔记本一部。之后,李某某携带上述赃物逃离现场。2014年2月24日,公安民警在海口曼联网吧将李某某抓获。

      美兰法院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378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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