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 澄迈这个所长获刑七年

21.01.2021  17:11

  面对相关人员送来的“糖衣炮弹”,原澄迈县中兴派出所所长张某祥“欣然笑纳”,对各村开设赌场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时,他收受势力犯罪团伙的贿赂款,甘愿成为恶势力团伙“保护伞”,导致一系列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发生。近日,澄迈法院依法宣判了这起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案件。

  澄迈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祥在担任澄迈县中兴镇派出所所长期间,非法收受贿赂款20.88万元,为该镇辖区11个村委会、16个自然村举办“公期”、“外嫁女回娘家”等传统民俗节日过程中进行赌博活动提供保护和关照,不进行依法查处;另外,张某祥在收受恶势力犯罪成员1.46万元贿赂款后,为恶势力犯罪成员开设赌场提供保护,导致恶势力团伙成员因赌场产生的纠纷激化而引发抢劫、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致使一人重伤、二人轻伤等系列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澄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祥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决定判处被告人张某祥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