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排号?奇葩规定废弃之外,该做啥?

07.04.2016  16:10

  中新网4月5日电 美国侨报3日刊文称,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中国不少家庭开始为迎来第二个宝宝做准备。不过,河南中牟县一些学校的女教师如想生二胎,夫妻俩说了不算,谁说了算?学校。生二胎需排号,有些老师已排到10年以后了。如此奇葩规定匪夷所思,让人哭笑不得。解决政策调整带来的阶段性缺员,需积极应对,绝不能强人所难。

  文章摘编如下:

  不可否认,涉事学校年轻女教师往往占据大多数,如果扎堆生二胎,学校会面临缺人上课的困扰,但这不能成为任性而为的理由。又是排号,又是恐吓(不排号怀孕就开除),学校将原本可协商解决的难题,用一纸规定僵化处理了,这不仅会遭到教师的抵触,更将自己推向违法与失德的尴尬境地。

  怀孕须排号的规定明显违法。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规定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即,任何单位不得侵犯妇女生育自由的权利。同时,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劳动合同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等情形,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见,“怀孕先排号”“不排号怀孕就开除”…… 这些“神条款”明显违法违规。

  更奇葩的是,一些学校“排号怀孕”的工作还由学校工会主席负责,在此不禁要问,学校工会就如此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而中牟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更振振有词:“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让你去生二胎”、“国家政策下来了,具体到这个单位就要以单位为准”。如此种种,管理者的冷漠和狂妄可见一斑。

  从情理与道德角度讲,怀孕不是变戏法,女性何时怀孕取决于多种因素,并不是想怀就能怀上。夫妻尚不能完全做主,学校却要强人所难,让人在“预约”好的时间段内怀孕,何其荒唐!

  值得警惕的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学校作为传道授业的场所,应当是遵法守法的典范,但中牟县一些学校还如此任性而为,一方面暴露出学校相关负责人法治观念的淡薄,另一方面也与违法成本过低有关,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违法,单位负责人几乎不会受到什么惩罚。这就让一些单位在制定“家法”时有恃无恐,各种奇葩规章制度层出不穷。

  笔者以为,除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积极应对阶段性、结构性的短期教师缺员问题,废弃此奇葩规定外,还需在法制框架下对始作俑者进行问责。(钟海之)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