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快递卖枪9个月售8万子弹 寄什么快递员不查

04.12.2015  18:09

  11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拟规定快递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发现用户交寄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停止运输;在快件中发现依法应当没收、销毁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物品,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现实中,面对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违禁品,快递公司又是如何处理的?

  夫妻俩通过圆通快递公司,在9个月里成功运输弹药83486发。丈夫被抓后交代,和快递员混熟了以后,寄的是什么,快递员根本不查。

  而韵达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在枪贩子明确表示快递是违禁品时,仍同意运输,只不过每个快件加收5元至10元。最后,这个快递员干脆当了枪贩子的下线,直接参与到交易当中。

  《法制晚报》记者通过政法机关了解到,通过快递公司运输枪支,有时事发因素很偶然。一起涉及德邦物流的运输枪支案,是因为买枪者开枪打死了人才事发;而另一起涉及中通快递公司的案件,发案系因枪贩子与女网友发生纠纷而起。

   夫妻买模具造3型号子弹

  占某和傅某是夫妻,租住在江西省鹰潭市工业园区倪家村一个老房子里。“因为没有收入,我开始造铅弹、‘过桥’网上出售。”占某说。

  占某制造的铅弹主要用于气枪。所谓“过桥”,是“秃鹰”气枪上的一个零件。

  占某说,从2013年年底开始,他花29000余元买了30个模具,一个模具可以制造1万发子弹。

  他交代,根据模具型号的不同,制作的铅弹分为4.5毫米、5.5毫米、6.35毫米三种型号,出售价格分别为每千发400元、450元和550元不等。

   9个月销售83486发铅弹

  占某表示,他主要是通过向QQ群发广告来出售铅弹。

  “有客户有需要就会在网上交流。如果交易谈成了,我就叫买家把钱打到我指定的银行卡上,同时买家留下地址,收到款后,我发货给买家。

  法院事后查明,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占某以“刘某”的名义,通过圆通快递公司将铅弹寄给买家,买家或将货款转到占某用捡到的身份证办理的支付宝或银行卡中,或由圆通的快递员代收货款。

  9个月间,占某通过圆通快递共销售铅弹83486发。

  傅某说,有时,她会帮占某一起做子弹,还会帮占某到圆通快递公司邮寄子弹。

   上阿里巴巴找枪械代工

  占某不仅手工造铅弹出售牟利,还通过一家在深圳的五金公司,委托其生产枪支零件“过桥”,再出售给枪支爱好者挣钱。

  法制晚报记者获悉,2014年1月,占某在阿里巴巴网站上与深圳华卓五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取得联系,将“过桥”样品寄给王某,并通过网上聊天、电话联系的方式,要求王某按照其指定的规格、材质、数量制作。

  深圳华卓五金加工厂的法人代表王某作证说,厂里按照占某的要求,制作不锈钢“过桥”1300个、铝合金“过桥”1000个,先后分4次通过德邦物流寄给占某。

  法院查明,2014年2月开始,占某通过QQ在网上发布广告,利用以他人名义注册的淘宝账号出售“过桥”。

  他以“刘某”的名义,通过圆通快递公司将“过桥”寄给买家。买家按照占某的要求,或将货款转入其支付宝账号,或将货款汇至占某用买来的别人的身份证开设的银行账户,或由快递公司代收货款。至2014年5月,占某共销售枪支零件189个。

   快递员不查 到底寄什么

  占某说,他和圆通的快递员杨某混得很熟。杨某给了他很多空白的快递单,也不检查他发的是什么货。

  案发后,杨某到公安机关作证称,一个叫“刘某”的人经他手寄过很多次快递,他老婆有时候也会寄货。

  他说,“刘某”寄过长方形的钢制品,像是模具,还寄过螺丝样的东西。后来,他和“刘某”熟悉了,就没查看“刘某”寄的是什么东西。从“刘某”寄货的量、发货的范围判断,他认为“刘某”应该是淘宝卖家。

   法院认定铅弹属自制弹药

  2014年5月9日,占某被抓。同日,傅某在接到公安人员的电话后,主动投案。

  据鹰潭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检验,从占某家中查获的枪支属于制式民用枪支,查获的铅弹属于自制弹药,“过桥”属于枪支零部件。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占某非法制造弹药85459发,销售弹药83486发,购买枪支散件2300个,销售枪支散件189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且属情节严重。

  傅某在占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过程中,为占某在寄送货物、接收货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2015年9月18日,江西省鹰潭市中级法院判处占某无期徒刑,判处傅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快递员加价并当卖枪下线

  发生在广东汕头的一起快递运输枪支案件,同样耸人听闻。

  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谢某通过网店及QQ销售仿真枪。谢某被抓获时,警方现场查扣仿真枪110支,经鉴定其中7支仿真枪具备枪支性能。

  在这起案件中,谢某有个同伙——销售枪支的下线冯某,是韵达公司的快递员。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据冯某供述,2014年3月,谢某明确告诉冯某,他现在在网上贩卖仿真枪,想通过冯某所在的韵达快递公司将枪快递出去。

  “我说可以,但是快递费需要增收。”冯某说,最后他们商定好的价格是:在原有的快递费基础上,每个快件加收5元至10元。

  冯某表示,从那过后,谢某每天都叫他去帮忙拿快件,每天少的时候有两三个,多的话有十几个。谢某并没有注明货物的名称。

  2014年6月,冯某干脆给谢某当起下线。他也开始利用QQ对外贩卖仿真枪,“我是谢某的下家,我在网上卖一个(枪),谢某就给发一个。”他说。

  2015年8月4日,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冯某被另案处理。

   狗血纠纷引出贩枪案

  崔某通过中通快递运枪,将近一年半时间里平安无事。最后,是他和女网友的狗血纠纷导致案发。

  2013年4月24日,崔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女网友王某,当天晚上一起吃饭、唱歌。当天晚上10点半,两人商量好付费见面,之后崔某到王某住处聊天。

  次日凌晨,就在崔某想与王某发生性关系时,和王某同住的刘某回到家中,持菜刀欲将崔某赶走。其间崔某抢过菜刀,一手掐住刘某的脖子,另一手用菜刀敲打刘某的眉骨。

  后刘某报案称有人入室抢劫。2013年4月27日,山东省德州市开发区公安局到崔某家搜查,意外发现他家有美式“秃鹰”气枪枪支配件和117张快递单。

  最终,抢劫案没定上,崔某被查出了通过快递贩卖枪支的事情。法院事后查明,崔某自2012年底开始利用QQ、淘宝在互联网上贩卖枪支配件。2013年初至2014年4月28日,崔某委托张某加工“秃鹰”气枪枪身近300个。崔某通过中通快递公司将气枪身邮寄给买家。

  根据警方的枪支鉴定报告,警方从崔某处扣押的枪身、枪管、气瓶、瞄准镜、消音器等枪支配件,结合从其他涉案人员处扣押的枪支配件,可以组装成仿“秃鹰”气枪,其枪口比动能超过致伤力标准1.8J/cm2,被认定为枪支,具有致伤力。

  2015年8月20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5年。

   用气枪打鸟误打死人

  采访中法制晚报记者发现,不少快递枪支案,东窗事发纯属意外。

  在前述的夫妻贩卖子弹案中,占某、傅某之所以被发觉,是因为2014年5月7日早上其鬼使神差地找了圆通之外的另一家快递公司快递子弹,结果被该公司的经理助理发现快递单有破损,里面装有“不明物体”。于是,这家公司向邮政部门报告。经邮政部门检查,发现里面装有878颗子弹,最终招来了警察。

  湖北武汉法院审理的一起快递运枪案件也是如此。有关部门之所以察觉,是因为一名买家通过快递收货后,开枪打死了人。

  2013年5月5日,徐某用买来的气枪打鸟,误击中他人,致其死亡。被抓后,徐某交代,他是在一个论坛里联系到了一个网名叫“亚斯先生”的人,买的气枪。

  “对方分两次邮寄给我,第一次收到一部分零件后,我按对方的要求将3000元现金交给了德邦物流,第二次收到剩下的零件后,通过转账方式将3500元给了对方,收到货后就按对方发给我的组装枪支视频,自己把枪组装好了。”他说。

  枪贩子姚某、彭某、李某随后被抓。经鉴定,涉案气枪均属于枪支。

   快递还代枪贩收货款

  之后,警方发现这些枪贩子曾向多人贩卖枪支。据购枪人黄某、钟某、罗某作证,卖家都是通过德邦物流送货,把气枪的全部零件送货上门。

  枪贩子李某交代,他和同伙都知道卖枪违法,于是就用他捡的一张名为蒋华的身份证办了银行卡用于收钱,并以“蒋华”的名义发快递。

  “找到买家后,我就使用在网上买的纸板,将枪支零件包好,填好单子,联系收货员,注明货到付款,将货物交给收货员。一般先寄出枪身,买家付款后,再寄出枪管,用两次寄出的散件就可以拼成一支枪。

  “德邦物流代收货款后,会将钱打到我们的银行卡上。”李某交代说。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为规避物流监管,被告人将枪身、枪管分开邮寄,购买枪支的徐某等人根据姚某等人邮寄的组件,均自行组装成可正常击发的整枪,故姚某、彭某、李某贩卖的仍应认定是整枪。

  2015年7月16日,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姚某等3人4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深度解读

  

   为何多数快递逃过刑责?

  一位不愿具名的检察官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在司法实践中,枪支弹药的成功交易,主要有三道关。一是非法入境或非法制造,二是网上贩卖,三是快递运输。而快递运输,是查禁力度最弱的环节。

  尽管多家快递公司涉案其中,但除了明知是枪支仍予以运输的快递员之外,其他快递员和快递公司都没承担任何责任。

  对此,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楠解释说,虽然快递公司在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运输的行为,但其在主观上没有帮助的故意,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当了犯罪工具,不符合承担刑事责任所要求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为何快递成贩枪重灾区?

  为何知名快递公司频频成为非法运输、买卖枪支的帮凶?

  检察官表示,在利用快递公司作为运输媒介的犯罪当中,涉毒、涉枪案件占多数,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检察官调研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大多借助网络实施并使用虚假信息,普遍存在通过快递公司跨省运输现象。

  买卖在网上进行,利用以虚假身份注册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进行支付,且交付快递物流时多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和地址。一旦交易成功,双方的联系方式、账户等不再使用,或删除相关记录,甚至将用于联络的电脑等硬件设备丢弃。

  检察官告诉记者,枪贩子还会进行伪装,将物品藏于看似密闭、无法打开的物件内或伪装成合法物品,或化整为零,将整件物品拆分成多个零部件并混杂于其他物品之中。还有人将贩卖零部件、设备的地点,以及生产地、发货地安排在不同省份,并由不同的人分工负责,以规避追查。

  检察官告诉记者,枪支、弹药交由快递“人货分离”运输,快递包裹的所有流程、状态,通过单号便可网上查询,一旦有变,立即“消失”。相对于传统的直接随身携带运输,利用快递运输既便宜还难以被发现。

  有个枪贩子就曾交代,他把枪支配件拆开后用快递分散发出,即使快递员查验,也不一定认识是什么,随便说是个什么,就给寄了。(记者 毛占宇)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