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杀少女坐20年冤狱 律师:杀人案竟无物证

27.07.2015  09:01
男子涉杀少女坐20年冤狱 律师:杀人案竟无物证 - 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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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王常清和陈超峰通过视频向最高法申诉。

  杀人犯申诉无罪最高法视频问案

  ◎对方19岁时被判死缓已刑满获释◎律师称判案时人证物证均有问题

  1994年,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陆湾村发生一起命案。17岁女孩儿郑甜蜜被杀,时年19岁的陈超峰被列为疑犯,并被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陈超峰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后者裁定撤销原审判决,令周口中级院重审。重审后,陈超峰依然被判处死缓。服刑的20年间,陈超峰的父母和姐姐一直在喊冤,其本人因在狱中表现良好6次被减刑,于去年底获释。今年7月22日下午,陈超峰及其律师在周口中院通过视频向最高法进行远程申诉。

   问案

  律师称杀人案竟无物证

  7月22日16时许,今年40岁的陈超峰和他的律师王常清来到周口中院的视频间。视频间正中摆着一张桌子,桌上架着两个扩音器。

  因事先获悉视频时间不会太长,王常清加快语速,向最高法的工作人员指出该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刑讯逼供”等问题。

  王常清称,该案纯属口供定罪,“除陈超峰做过两次有罪供述外,检方没能提供任何物证、客观或直接证据,而且该案也不符合逻辑和日常生活经验。

  陈超峰被认定持刀杀害邻家女孩儿郑甜蜜。“我们来沟通一下,这个案子是怎么锁定陈超峰的?”最高法的工作人员提问道。

  王常清说,案发后,警方曾对村里的人展开调查,发现陈超峰曾找人“串供”,因此锁定他就是嫌疑人。“是,公安说我找孙红涛串供。”坐在王常清左侧的陈超峰开口回应。

  “说话的人是谁?”最高法的工作人员说。

  “我就是陈超峰。”陈超峰回答。

  “你被判了多少年?”最高法的工作人员问道。

  “死缓,我出来了。”陈超峰说。王常清补充道,陈超峰被判了死缓,2014年11月24日已刑满出狱。

  建议去向河南高院申诉

  王常清认为,此案的疑点很多,除了尸检报告外,证人口供存疑、凶器没有找到,此外坊间还流传着真凶还在外面的传言。这个案子曾被河南高院要求再审,但判决结果并没有改变。

  最高法的工作人员说,该案肯定有疑点,否则河南高院也不可能要求再审,最后建议陈超峰还是先到河南高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