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范22号台风“彩虹”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防范22号台风“彩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气象局预报,今年第22号台风“彩虹”(强热带风暴级),今天早上9点,中心位于北纬18.6度、东经115.5度,也就是在距离文昌市东偏南方向约500公里的南海北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风速达到28米每秒,7级大风范围半径260公里,预计“彩虹”中心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逐渐向海南琼海到广东湛江一带沿海靠近,将于4日早晨到中午在文昌登陆或擦过,登陆时强度为台风或强台风。受此台风影响,海南东部和北部降水量大,有暴雨或大暴雨。现将有关情况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阵以待,周密部署,措施上扎实可靠,工作上万无一失。要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做好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项目相关负责人坚守岗位。台风期间停止施工,切断施工用电电源,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在简易工棚住宿的人员一律撤离,对活动组合板房及砖砌房做好加固工作;
(二)做好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和外脚手架的加固工作。检查其连墙杆、各结点是否牢固可靠,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场所是否有防碰措施,施工电梯、井架吊笼是否放置地面;
(三)做好基坑(特别是深基坑)支护工作,需要加固的立即加固,要派专人密切观察。
三、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市政设施、城市供气、园林公园、旅游景区、环卫作业及场所防台风的工作。
(一)加强城市绿化行道树、排水设施、公共照明等市政设施及广告牌等户外危险悬挂物检查。对行道树进行固定,对有可能危及公共照明、电缆线等的树枝进行修剪,对椰子树的残枝和老的椰果进行清理,对广告牌等户外危险悬挂物进行加固或拆除,将高杆路灯降到安全位置,对排水设施进行疏通和清理,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对积水路段加强巡查和管控,切断低洼地带市政设施的危险室外电源,避免发生漏电现象。按照城市桥梁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进行封桥的桥梁进行封桥管理;
(二)加强对城市供气安全隐患排查。对场站和调压箱等供气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加固,检查备用电源,备足柴油以确保在市政断电情况下仍能保障供气;对主要市政干管进行加强巡查、防护,防止发生塌方、管道架空的潜在隐患;加强对地下液化石油气储气罐集水井水位检查;对在台风中可能会发生的树木、围墙倒塌破坏小区燃气设施的,提前与小区物业协商,制定保护方案、措施;
(三)加强对旅游景区缆车、广告牌等高空悬挂物设施的检查,台风来临前停止使用缆车等游乐设施;加强对高边坡等易发地质危害地段的监测工作,按照应急预案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和疏导;
(四)加强环卫作业的安全检查。对垃圾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障环卫设备正常使用;垃圾填埋场要提前做好高边坡防护和渗滤液应急处理工作,垃圾焚烧厂要确保台风期间不断电处理垃圾;选择备用场址以临时存放灾害天气条件下无法进场处理的垃圾;增强重点路段的保洁力量,及时清理路面排水口、管井附近的垃圾;正在施工的垃圾处理设施要加强安全防范,对高边坡、脚手架等危险源进行安全排查。
四、加强农房和老楼危楼隐患排查。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防台风安全检查,对城镇及农村地区的老楼危楼房屋进行排查,对于C级或D级危房要重点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存在较大隐患的危房,要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劝导居住人员疏散撤离,彻底消除隐患。在建农房一律停工,并做好施工场地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防风减灾工作,各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防风减灾工作。
(一)加强对老旧小区、人口密集地段、低洼易涝区域、地下车库、外墙悬挂物、电梯、供电供水设施等排查,及时有效排除安全隐患;
(二)做好防风抗灾物资储备工作,以备不时之需;
(三)告知业主做好防风准备和防止高空坠物。
六、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各地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掌握雨情、风情、水情和地质灾害情况,确保在灾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能迅速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65342877。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