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校录取工作10日开始 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10.07.2015  18:34

  今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工作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22日结束,共分六个批次进行。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在录取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生动态。

  海南省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可以登录省考试局网站,通过“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站”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

  若是被录取到不满意的学校,可否再转录到其他学校?这是不可以的。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选择学校和专业,实在不喜欢的学校和专业不要勉强填报。

  在本科提前批被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免费师范生在录取后、入学报到前,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协议书由招生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寄给考生),并承担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的义务和责任。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或从事中学教育工作不满10年的,按规定须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并缴纳违约金。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海南省的中小学任教,海南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

  高招录取开始后,考生们会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要如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据了解,高校根据经省考试局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的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到档案保管单位领取纸质档案,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和纸质档案,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许欣 唐咪咪)

   各批次录取时间

  1、本科提前批:7月10日至12日

  2、本科第一批:7月15日至19日

  3、本科第二批:7月26日至29日

  4、本科第三批:8月5日至8日

  5、专科提前批:8月14日至16日

  6、高职专科批:8月18日至22日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