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4天杀死1人强奸1人 被三亚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21.03.2015  13:31

      原标题:在音乐工作室杀人 在街舞工作室强奸

      被告人于海龙被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3月20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于海龙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于海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于海龙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9日16时许,被告人于海龙来到三亚市某街舞工作室,向前台工作人员吉某某咨询报名相关问题,要求吉某某带其参观练习室。在参观过程中,其以厕所的水龙头坏了需要查看为由,诱骗吉某某进入厕所,持刀威胁并将吉某某强奸。

      2014年3月12日上午10时50分许,于海龙在三亚市某音乐工作室调试架子鼓、推挪钢琴时,因声音较大,该工作室的钢琴授课教师于某馨与其发生争执、撕打,于海龙持水果刀捅刺被害人于某馨数刀。于某馨倒地向门外爬行欲求救时,于海龙抓住于某馨脚部进行回拖,并用脚踢于某馨头面部。于某馨不动弹后,于海龙逃离现场。于某馨因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