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最美建设者”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开展推荐“最美建设者”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海南省住建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弘扬海南速度、海南精神,促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我厅决定在全省住建系统范围内开展推荐“最美建设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标准
推荐范围为全省住建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及住建系统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作人员,重点面向一线。推荐对象一般应具有在海南省住建系统3年以上工作经历。符合以下推荐标准: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讲政治,懂规矩,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爱岗敬业守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讲诚实,守信誉,重承诺,忠于职责,吃苦耐劳,勇于担当,无私奉献;
(三)专业技能过硬:热爱自己的事业,干一行爱一行,勤学苦练,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开拓创新,技能水平在同业人员中领先。
(四)履责业绩突出: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成绩优异、贡献突出或在工作中(包括技术、管理等方面)有重要创新成果。
(五)遵纪守法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格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先公后私,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荐名额及方式
全省住建系统分行业共推荐“最美建设者”16名。其中市政养护维修4名(路灯1名、道路1名、桥梁1名、排水1名)、环卫2名、园林1名、施工2名、城管1名、燃气1名、规划1名、勘察设计1名、监理1名、物业1名、检测1名。
由各市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人名单(须征询纪检部门意见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报省住建厅文明办。由厅文明办会同相关业务处室组织考察审核,将拟推荐人选报省住建厅党组审定。
对经省住建厅党组审定的“最美建设者”的事迹,厅文明办将组织宣传和宣讲。
“最美建设者”推荐材料(电子版)及《审批表》纸质版2份(贴照片),请于2016年9月15日前报省住建厅文明办。材料要求事迹详实感人,语言流畅,字数在3000字以内。
联系人及电话:向金华:65343710、13976351688
高  磊:65343710、18189868776
罗  鑫:65433710、18789890435
材料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最美建设者”推荐审批表
2.参加推荐活动的全省住建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名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附件1:“最美建设者”推荐审批表
附件2:附件2:参加推荐活动的全省住建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