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总工会 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工联([2018]1号)

25.01.2018  12:31

各市县总工会、司法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联合开展“尊法守法 ·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的通知》(总工发〔2017〕17号)精神,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省总工会 海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8年1月23日

 

关于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解决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联合开展“尊法守法 ·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的通知》(总工发〔2017〕17号)要求,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决定自2018年起联合开展“尊法守法 ·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尊法守法 · 携手筑梦”。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群团工作和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会工作和律师工作改革创新,加大为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广大律师和工会干部携手广大农民工尊法守法,积极有为,在决胜全面小康、国际旅游岛建设中迈出坚实步伐。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运用法律手段促进解决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引导农民工以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督促企业经营者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广大律师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服务社会提供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拓展公益法律服务领域;落实工会组织增强“三性”、去除“四化”要求,提升工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意识、能力和效果,不断增强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1. 行动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向基层和职工延伸,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激发基层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二)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 结合实际解读工会工作、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提高农民工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能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民工就业创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政策举措。重点宣讲《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的通知》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三)劳动争议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 各地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律师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农民工涉法涉诉案件,调解农民工劳动争议,特别是在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权益问题突出的时间段重点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代书、代理等公益法律服务。各地可以组织律师深入农民工人数多的企业,通过完善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联系点等多种形式,协助企业工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要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发生重大、集体争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违反劳动合同法等问题企业,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促进企业积极改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活动方式
          (一)实地宣讲。 到农民工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及工地为农民工讲解法律政策、宣传道德规范,开展法律跟踪服务。条件允许的地方,也可以讲座、论坛等形式,邀请农民工参加法律知识讲座。
          (二)新媒体宣传。 通过工会和司法行政系统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等媒体平台,宣传与农民工权益特别是劳动保障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借助互联网信息便捷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参加活动。
          (三)联合服务。 省重点工程项目和农民工用工较集中的建设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开展联合服务。特别是春节期间,可以就重大、疑难、人数较多的集体争议等案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调解、代书、代理等联合法律服务,以促进农民工工资等劳动争议快速解决,顺利返乡。
          六、实施步骤
          全省组织20个服务分队(具体分配见附件)。每个分队由3名律师和1名工会干部组成,到农民工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及工地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总数不少于200人次的农民工进行公益法律服务。具体步骤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成立“尊法守法 ·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总工会副主席郭奕秋担任,副组长由省司法厅孙书南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廖晖会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张瑞琪、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处长王旋、省律师协会秘书长苏文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主任科员卢茜为联络员。各地方也要成立活动协调机构,确定1名联络员,与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对接各分队行动、安全、宣传等相关事宜,并于2018年1月30日前,将本地区活动计划和联络员信息报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二)组建队伍。 由市县总工会牵头,联合市县司法局、海口、三亚律师协会工作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服务分队,每支队伍由1名工会干部和3名律师共同组成。要选派熟悉服务农民工相关工作的工会干部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过硬的律师参与活动。要求参与人员政治信念坚定,作风扎实,具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表达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队内工会干部要承担起分队行动统筹协调、安全、宣传等工作。
          (三)选取地点与服务对象。 活动地点和服务对象由市县总工会负责协调联系、商议选定,尽量联系农民工群体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及工地,活动范围原则上不超出本市(县)范围。
          (四)行前培训。 在队伍组建后,由市县总工会组织至少1场专题培训,包括安全教育、团队纪律、农民工群体特点及需求以及开展法律宣传需要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等。
          (五)推进活动。 各服务分队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基层、深入农民工工作生活一线,认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发挥队员专业特长,丰富活动内容。
          (六)成果总结。 活动结束后,市县总工会应当将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总结报告、照片、视频等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评先评优。 市县总工会牵头做好活动组织协调和跟踪指导服务,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将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及时为参与活动的律师开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会、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要把开展活动与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和管理服务结合起来,作为培养选树杰出律师、充分发挥杰出律师典型示范作用的重要平台。
          七、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8年1月,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成立活动协调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各市县要在1月31日前,启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二)推进实施阶段 2018年1 - 2月:各地结合活动主题,组织律师志愿者深入农民工工作、生活场所进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特别是在春节期间,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进行法律咨询服务,提供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帮助,解决农民工权益维护问题。
          (三)成果转化阶段。 2018年3月,总结活动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八、活动要求
          (一)坚守安全底线。 要增强政治安全意识,牢牢把握组织实施活动的主导权,统一规范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活动全过程各环节进行安全评估,切实做好工作预案,为参加活动的律师和工会干部提供人身保险等必要的保障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各分队内工会干部负责分队安全工作,每次外出活动必须全程参加,并在每天活动结束后上报队伍安全情况。
          (二)加强过程管理。 各地方要加强过程管理,督促各分队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开展活动,如有变化,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更新每支队伍活动情况。
          (三)强化活动保障。 要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补贴由省总工会拨至市县总工会,各市县总工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经费支持活动开展。
          (四)开展立体宣传。 要主动邀请主流新闻媒体随同服务分队一起开展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深入宣传。开辟专栏专版,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和手机APP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和工会整体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方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接收、报送、登载活动新闻,鼓励各地制作包含活动主题的旗帜、文化衫等。
    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联系人:卢茜, 联系电话:65351748(传真*****************,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联系人:王骞,联系电话:65919081,传真:6591901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律师协会联系人:王禄锋,联系电话:66161292,传真:6616129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尊法守法 ·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服务分队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