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妈好爸好家风”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22.05.2014  16:53

海南省妇联关于开展

“好妈好爸好家风”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工委妇工委、省洋浦工委妇工委、省农垦总局工会女职委:

  按照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关于开展“好妈好爸好家风”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省妇联决定在全省开展此项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传承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为主题,重点运用网络新媒体,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儿童家长积极参与,广泛深入开展家训征集、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推荐等宣传展示活动,倡导广大家长注重自身修养,言传身教,为孩子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4年4—8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家规家训征集活动。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工委妇工委、省洋浦工委妇工委、省农垦总局工会女职委各推荐1—2条好家规家训,经省妇联初审后,择优选送10—15条参评全国100条“新时期好家规家训”评审。

  (二)开展“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推荐活动。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工委妇工委、省洋浦工委妇工委、省农垦总局工会女职委各推荐坚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以良好家风教育影响孩子的好家长典型人物1—2名,经省妇联初评后,选送10名参评全国百名“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

  (三)开展集中宣传展示活动。一是“六一”期间邀请媒体对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事迹进行深度报道。二是利用海南妇女网、阳光岛社区家长学校等载体,集中展播好的家规家训和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事迹。三是各级妇联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好妈好爸好家风”宣传展示活动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具体举措,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六·一”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展示活动。

  (二)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工委妇工委、省洋浦工委妇工委、省农垦总局工会女职委请于4月25日前,将征集推荐的好家规家训和“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推荐表(一式两份)及2—3张人物生活照报送省妇联儿童部。

  附件: 1.“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推荐表

      2.好家规家训推荐表

海南省妇联

2014年4月17日

(联系人:符剑波,联系电话:6534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