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布局要服从生态保护“高压线”

20.10.2016  00:35

我省进一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建设项目布局要服从生态保护“高压线

  本报海口10月18日讯 (记者周晓梦)为进一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明确具体项目的准入管理,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海南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开发建设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实施建设项目准入管理。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压线”,建设项目等布局要服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目录》针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不同功能区,分别对生态保护与修复、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旅游配套设施及其他等5类项目进行细化。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不符合项目所在生态保护功能区准入目录清单的建设项目,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项目立项、土地出让、林地占用、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来源:海南日报)

社会文明大行动,“女神们”在行动
  根据市妇联《关于组织开展“妇女姐妹齐参与,环境保护局
邓小刚:将制定最严地方标准管理汽车尾气排放
   “习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四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