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明城市需夯实“礼”程碑

03.11.2015  11:03

  刚刚铺好的人行道,就有人“”的一声,吐出一口浓痰或槟榔水;正在擦亮地方窗口,仍见他“”地一下,开出了“拒载、加钱”的霸蛮出租……这些令人愊忆之事,有些是笔者亲见,有些来自媒体曝光,但无疑,都在撕咬着我们的快乐、侵蚀着城乡的和谐。

  这些事情非某地独有,在不少地方,这几乎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伴生症”,让人们眼见心烦;令致力于让城市多一份文明、让百姓多一份满意的建设者们颇感头疼。而如何缓解、根治这些问题,也成了舆论热议的话题。

  的确,地方的发展,既需要一些“面子工程”,需要宽敞的街衢为大家提供畅通的出行,需要繁华的商业地标满足公众的休闲娱乐;也必需那些“里子建设”,如高效的污水处理系统为城乡排忧,高效的政务体系为群众解难……但须看到,地域的和谐发展,不仅需要硬件上的“面子工程”和“里子建设”并驾齐驱,还需要软件上的“面子”与“里子”共建共强。

  具体来说,一座城市要在软件上实现“面子”与“里子”的共赢,既需要有阳光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也要有快速高效的执法保障体系为民解难事、解碍事,更需要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的“”程碑建设。然而颇有遗憾,在不少场合,仍有不少不讲究主人之道、不在意为客之礼的镜头,污秽着我们的视觉——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者有之;驾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者有之;遛狗不牵绳索惊吓到路人者有之,凡此种种。

  礼无不敬,法无不肃。这些问题滋生的根源何在?依笔者看,并非“身外之法”对于这些基本社会秩序的要求没有到位,也并非“公序之礼”对于公众的言行举止要求有所松懈。而是执法之“”在一些环节出现了松懈,“内心之礼”在一些人身上麻木了神经。以至于明明在海口有法规规定,“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等有效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对违反者,“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 元以上200 元以下的罚款”等,但却鲜见相应的执法。明明众所周知,在空调公交车内吃有味道的食品,可能会熏到他人,但在密封的车厢里,大块朵颐者也为数不少。

  对于那些违法的“伴生症”,相信随着执法技术的日益发展、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尽管其有着点多、面广、线长的“发病”特征,有关部门也会将其逐一剿灭。但对一些法律尚未能及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则需要我们“礼发诸外,德辉动于内”,礼德治之。既需要我们的教育,善于同群众说话,在普法的时候同样注重普礼;也需要我们在言行举止上做出榜样,以“”服人。如此,我们的生活,才会因真诚友善拥抱整体的文明;我们的城乡,才会因德法兼治拥抱真正的繁荣。 (郑彤)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