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扶持建设大型购物中心 缓解旅游购物尴尬(图)

30.09.2014  10:00

九月一日,三亚海棠湾免税购物中心正式开业首日,顾客在领取礼品。 武威 摄

  多少年来让游客谈之色变的旅游购物,现在居然成了海南旅游新的亮点和吸引物!恰逢《旅游法》实施一周年,有关“传统的旅游购物模式如何转型适应新环境?”、“旅游购物如何既合法合规,又能满足游客消费需求?”等话题再被提及。坚持对取消购物点“一刀切”做法,并打造海棠湾免税购物中心和万宁奥特莱斯两大主题购物中心——海南省继续在旅游购物转型之路上探索。“纵观世界知名旅游胜地,无一不是很好的国际购物胜地,现在海南就正在朝着这个方向一步步迈进!”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的一番话,映射了海南旅游购物正在加速转型、描摹“购物天堂”的美好蓝图。

   旅游法》实施1年

   各方反应怎么样?

   旅游投诉降了,游客出游轻松了,导游尴尬少了

  《旅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黄金周,海南旅游市场与全国各地一样,以往火爆一时的各大旅游购物点冷冷清清,但各大超市、商场的特产却卖得比往年都更火爆。

  “如果不是《旅游法》在去年国庆正式实施后,对旅游购物有了明确的限定和规范,像免税店、奥特莱斯这样投资巨大的购物中心,甚至可能会竞争不过那些中小型的旅游购物店。”万宁奥特莱斯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为民坦言,小型旅游购物店更为灵活和变通,但原有的市场规则下长此以往必然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怪圈。

  多少年来,旅游购物就一直是国内旅游市场的顽疾,颇受各界诟病。被誉为三十年磨一剑的《旅游法》去年正式出台,从这部法律一面世,其中关注和争论的焦点就一直是围绕着第35条展开的:“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无论是业界还是媒体都很清楚,这一条款之所以如此受关注,是因为其直指十余年来最受社会诟病的旅游购物、自费项目,而这正是被视为旅游业“零负团费”毒瘤滋生的土壤。

  去年国庆《旅游法》正式实施,过去依赖旅游购物获取利润的各大旅行社纷纷上调旅游报价,东南亚等主要依靠旅游购物的线路,上涨幅度甚至高达2倍甚至更多,而海南游等国内线路的上涨幅度也在50%左右。

  对受“零负团费”困扰十余年的中国旅游业而言,这无疑意味着一个全新的开始。

  去年国庆《旅游法》正式实施第一天,身处一线的海南导游们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手里的行程单从过去的一两页增加到了五六页之多。

  对比拿出“海南五天四晚游”新旧两个版本旅游行程单,“新版”开篇就说明“本旅游行程单由行程介绍、旅游接待标准说明和风险及安全提示三部分组成”,提醒游客关注旅程将提供的产品以及游客需注意的事项,更关注游客的权益和感受。这个五天四晚行程的团加上往返交通费用平均每人5000元左右,从团费看比过去上涨不少,但是真正的一价全包,绝无二次消费。旅游投诉少了,导游们也普遍反映:以前经常被质疑“进购物点拿回扣”,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跟游客的关系更单纯,带团也更轻松了。

   取消购物点,一刀切还是开口子?

   海南省态度明确:《旅游法》红线坚决不能碰,不允许任何“变通”办法

  各地执法部门对《旅游法》理解和执行也有不一样。业界现在普遍的说法是,在《旅游法》正式实施约半个月后,开始有部分省市的旅行社试探“旅游购物”、自费项目两个敏感区。

  “团费一下子增加那么多,游客量一下子下降了,怎么办?”有一些旅行社试着下降团费去吸引那些已经习惯低团费的游客,但要补上这个价格窟窿,旅行社唯有以身试法重新增加“购物”和“自费”。

  “海南敢不敢接,不接我们就推别的线了?”“别人都敢接,你敢不敢接?”面对岛外组团社的引诱和试探,以地接为主的岛内旅行社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去年国庆结束半个月后,作为国内旅游业颇具代表性的省市,海南与北京、上海、广东、云南等5个省市参加了国家旅游局就《旅游法》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主题依然是围绕“第35条”展开:是否强迫旅游者消费的操作方式更为隐蔽,导游是否因不满利益受损而服务消极、等待、观望,一些景区是否变相违反价格管理规定,购物场所与餐厅、参观点等合一以规避《旅游法》……各地反馈的情况是,确实存在部分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法不同的解读和执行,尤其是对“第35条”中关于购物和自费项目的解读存在不同之处。

  在国家没有进一步出台《旅游法》实施细则的背景下,去年12月中旬,国家旅游局以通知的形式,对“第35条”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5个问题进行了说明。一个月后,又再次对“第35条”作出声明,并再次重申:“坚定不移地取缔‘零负团费’等违法经营行为”。

  今年1月中旬,海南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经过历时数月的密集调研后,在国内第一个以政府的名义下发了旅行社的具体操作手册——《海南省旅行社经营规范(试行)》。

  这个几易其稿60页厚的《经营规范(试行)》,全部81个条款其实都是围绕着《旅游法》的一个条款即“第35条”进行的。海南的态度很明确:《旅游法》红线坚决不能碰,不能通融!

  “千万别存侥幸心理,一部法律的出台绝不是随随便便的事情!”省旅游协会秘书长王健生不时提醒业界老总,随着《旅游法》的正式实施,中国旅游业已经走上了依法兴旅的道路。一旦游客依法维权,任何说辞和借口都没有用,违法的成本完全是自己承担。

  “我们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信心和决心!”面对来自各方的各种说法和做法,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一遍遍地在各种大会小会上不断强调,海南贯彻《旅游法》绝不会有任何变通的做法。

  政府的态度如此坚决,旅游购物企业或选择结业,或进行整改,将原来仅仅面向游客的商场转变为面向公众开放,还有一些则选择与景区(点)合作,将游、购结合在一起。

  据业界不完全统计,多达70%的旅行社在这次转型中被淘汰,20%左右的仍在摸索探路中,仅有10%左右的旅行社算是完成了这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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