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为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专题辅导培训

31.07.2018  14:40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琼办发〔2018〕36 号),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作,7月27日下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处长鞠宇平为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培训。会议由陈孝京副厅长主持。

鞠宇平副处长结合全国各地工作典型案例,深入浅出解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政策,提出解决工作措施方法。

接着,会议总结了我省工作情况。近年来我省以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全面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截止2017年底,省级财政累计投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资金70.36亿元,基本建成海口市施茶村、三亚市中廖村、琼海市沙美村、陵水县坡村、琼中县什寒村等520个美丽乡村,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根本改观,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持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最后,陈孝京副厅长部署全省下一阶段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因地制宜、求真务实,紧密结合脱贫攻坚,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 要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各市县要加快制定、实施本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加强督查考核,落实整治责任,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是 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农村建房规划管理,严格实施逢建必报制度; 三是 要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和“清洁水源”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四整治(环境整治、污水整治、脏乱差整治、违章建筑整治)”、“四改造(危房改造、厕所改造、厨房改造、猪圈改造)”和“四亮化(庭院绿化、道路硬化、村道路灯亮化、排水沟盖板化)”工作。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农村宜居环境,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各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各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水务部门、爱卫办、农业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培训会。

 

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培训班在陵水县举办。

住房城乡建设部强调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处长鞠宇平做专题辅导。

会场一角。

 

林燕/文      陈国柱/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