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意见》宣贯会的通知

07.06.2016  16:53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房地产、建筑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企业:
  自今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覆盖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为了保证我省建筑业“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厅出台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为确保相关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调整规则,确保“营改增”顺利推进,我厅决定召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意见》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海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意见》宣贯及计价软件演示。
   二、 时间地点
   时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
  地点:海南新燕泰大酒店三楼大宴会厅(海口海甸岛五东路18号)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会人员请于6月14日15:00-18:00到酒店大堂报到。
  海口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企业参会人员6月15日8:40分前到会场签到参加学习。
  三、 参会人员
   (一)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派1-2名人员参加;
  (二)各有关企业选派1-2名负责有关工作的同志参加。
   四、 其他事宜
  (一)本次会议规模控制在400人左右,各部门、企业请于2016年6月12日17:3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人数超出不再受理。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会人员伙食费由我厅支付,往返交通、住宿费自理;企业免交宣贯培训费,食宿自理。请参会人员自带书写工具。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 65346940 13648607453
   附件:参会回执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参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