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台账的通知(琼工办发〔2017〕18号)

16.02.2017  17:35

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

  为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基础工作,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和质量,全面掌握全省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定,我会决定在全省工会系统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建制情况数据信息。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保证录入数据真实、及时准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台账建立

  建立台账主体:各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的工会都应建立民主管理工作台账。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要建立所管辖基层工会企事业(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台账。

  建立台账内容:企业基本情况,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情况,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情况,厂务公开情况,职工董事监事情况,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情况。各市县、开发区、区总,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及所管辖的基层工会都要建立民主管理工作台账,各级工会要按照文件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统计表格,逐项填写民主管理建制情况,并按上述台账内容分类存档。

  二、统计报表上报

  各市、县总工会,洋浦经济开发区、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要在2017年3月20日前建立工作台账。所属基层工会要按照文件附件一、二、三表格、逐项填写本单位民主管理建制情况,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上报你会,你会要集中整理、统计、核实后,按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一:表1、表2),逐项填写,于2017年3月30日前上报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上报形式:各类报表一式三份,一份盖章上报省民主管理部,一份自行存档,一份以电子版形式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几点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专人负责。建立民主管理厂务公开联络员队伍,各单位指定一名分管民主管理工作副主席或主管民主管理工作同志为联络员,联络员于2017年2月24日前,将本人所在单位、姓名、年龄、性别、职务等信息,发至手机15607666833。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类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工作台账,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附件电子版表格在省总工会网站公告栏中下载。

  3、统计报表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全面、详细、有效,要注意相关数据的平衡关系。

  各级工会要随时关注辖区企事业(非公企业)单位的动态变化,及时将变化单位的名称和各类报表数据调整上报。

  联系人:郑艳颖,联系电话:65381190

 

  附件:1、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表2)

      2、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建制情况统计表

      3、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情况统计

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