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现全覆盖 屯昌县精准脱贫“三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

29.07.2017  02:01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现全覆盖

 

屯昌县精准脱贫“三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

 

来源:屯昌县扶贫办      时间:2017-7-28

 

 

 

为实现2018年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脱贫目标,屯昌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特别是加大在精准脱贫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在解决“两不愁”的问题后,工作重心转移到解决“三保障”上。今年以来,屯昌县加大贫困户危房改造力度,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现全覆盖,取得明显成效。截止6月底,全县249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要改造的危房总量为1709间(其中D级危房为1655间,C级危房为54间),已动工1652间,动工率96.66%。特别是南坤镇、枫木镇、坡心镇、西昌镇动工率达100%,进一步夯实“三保障”基础。主要作法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 实行脱贫攻坚工作党政一把手分工负责制,县长匡文胜主抓“三保障”的落实。今年以来,县长匡文胜以身作则,带领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深入全县各镇广大贫困户家中,调查贫困户住房情况,全县所有需要危房改造的贫困户家庭一户不漏全部上门入户,为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打下了基础。危房改造工作开展过程中,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周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了解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尽快落实。

二是实行三级帮扶责任人具体负责制。 县、镇、村三级帮扶责任人对帮扶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具体负责,从确定改造方式到建成入住,帮扶责任人每周都要向镇委报告工作进度,及时反映存在问题,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如在今年新兴镇开展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有少部分贫困户以“山家不利”等原因,不愿意拆房重建,经帮扶责任人深入了解,是因为贫困户听信社会上一些“风水先生”的封建说法而导致的。接到反映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由县政法委牵头,公安局主办,对两名搞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神汉”进行了处置。12户贫困户也在帮扶责任人的引导教育下,破除迷信,顺利开展了危房改造。

三是加大危房改造补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立见成效。 屯昌县出台《屯昌县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级按任务下拨补助资金,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扶贫资金、民政帮扶资金、地震安居工程资金、贫困残疾人扶助资金等,按照农户类别、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家庭人口数量等,分类、分级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完善差异化补助标准,不搞一刀切,不搞平均主义,不大包大揽。结合实际确定以下补助标准:

1.拆除重建。

第一类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补助4万元,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30㎡以下(不含30㎡),由县危改办提供图纸(图纸结构为砖混结构,内含厕所),镇政府负责实施。

第二类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孤儿户等属双重或三重身份对象。家庭人口为1人的,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30㎡以下(含30㎡),补助标准为1000元/㎡,最高补助3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下(含50㎡),补助标准为1000元/㎡,最高补助5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的,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下(含60㎡),最高补助6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人均不低于13㎡,不高于18㎡,补助6万元。

第三类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和孤儿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家庭人口为1-2人的,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20-40㎡,补助标准为1000元/㎡,按实际建筑面积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4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的,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下(含60㎡),补助标准为900元/㎡,按实际建筑面积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4万元。家庭人口为3人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人均不低于13㎡,不高于18㎡,补助5.4万元。

2.修缮加固

修缮加固户补助由镇政府根据加固工程实际确定,最高补助不超过1.6万元,修缮加固工作由各镇政府牵头,包点责任单位和村委会共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