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海口建成区将全天限行黄标车 设14标志发放点

10.10.2014  11:46

      原标题:明年底海口建成区路段黄标车限行

      环保部门提醒机动车黄绿标首发换发补发 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昨日从海口市环保局获悉,从2015年12月起,海口市将实施第四阶段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工作,限行区域为海口市建成区所有路段。

      据介绍,海口市已于2012年、2013年分别在解放路、骑楼区域开展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工作。从2014年9月开始,海口市实施第三阶段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工作。将限行区域扩大至由长堤路、龙昆北路、龙昆南路、红城湖路、海府路、白龙南路、白龙北路为边界围合的区域,不包括边界路段。限行时间为2014年9月-2015年11月,每日7:30-20:00。限行对象为黄标车和无标车,执行任务的军队、武警、消防车等部队车以及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近年来,海口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8月31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2.8万辆。根据海口市颗粒物源解析结果,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中PM2.5贡献约占全市29%,对氮氧化物的贡献率超过90%,是海口市大气首要污染来源。机动车尾气排放含有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对大气环境、人体健康都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是造成雾霾天气和光化学烟雾事件的重要原因。

      实施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和开展区域限行工作,对于促进老旧车辆和黄标车淘汰更新、缓解交通压力、促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且势在必行。

      按照环保部出台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环发2009[87]号)要求,从2009年起,全国各地已广泛开展机动车黄绿标的核发工作,全国各地车辆均按要求申领黄绿标。因此,实施黄绿标管理和区域限行对节假日和黄金周来海口的外地车辆不会造成影响。

      机动车排气经检测达不到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年审不予通过,严禁上路行驶,同时也不予核发黄绿标。对于违反限行规定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无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并扣3分的处罚。

      据了解,机动车黄绿标的核发,包括首发、换发、补发、异地车核发,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至于80元的缴费是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实行工况法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81号)文件规定,轻型汽柴油车(除全时四轮驱动车辆外)排气污染检测全面采用工况法检测,收费标准为轻型车每辆收费80元,在全省各市县统一执行。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由机动车检测机构收取,属企业行为。

      海口明年底将淘汰2005年前注册黄标车

      根据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国庆期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优良率为100%,各污染物浓度均值同比去年均有降低,其中PM10下降48.4%,PM2.5下降55%。

      2013年以来,海口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一流,在全国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第一,这得益于海口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加大机动车排 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逐步推行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取得了较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目前,海口市已累计发放黄绿标49.5万个。近两年来淘汰老旧机动车 8200多辆,削减氮氧化物约447吨。到2015年12月,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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