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法援琼中等地 黎族“外嫁女”得维权

11.07.2014  18:53

  10日上午,来自广州、深圳、东莞等11个地级市共22名律师启程奔赴西藏、新疆、甘肃、内蒙等地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出发之前,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为参加法律援助的志愿律师举行了欢送座谈会。据悉,今年广东派出的“1+1”志愿律师数量居全国首位。

  在过去的几年里,广州律师郑穗军放弃丰厚年薪,先后前往海南黎族地区和西藏高原山区,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为黎族“外嫁女”争红利,替藏族妇女要家产,帮农民工追欠薪。据统计,郑穗军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百余起,提供法律服务近5000次,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

  在海南琼中县开展法律援助期间,一次,郑穗军接到了黎族“外嫁女”阿琴的法援请求。原来,阿琴出嫁后,1981年随丈夫将户口迁到县城,1984年丈夫身亡,当地公安局责令阿琴将户口迁回原籍,但村里一直没有给阿琴承包地,她生活无着无落,只好拉扯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外出打工。

  郑穗军为阿琴四处奔走,和生产队干部既讲法律又谈人情。最后,生产队干部认识到不能因为短暂的婚姻而剥夺阿琴的村民权益,最终促进双方的互谅互让,答应给予阿琴村民待遇,并分配全部的征地补偿款共2万元人民币。至此,一宗30年的“外嫁女”维权案终于圆满落幕。

  2012年7月,刚从海南进行法援服务回来的郑穗军再次请缨,申请派驻西藏自治区比如县进行法律援助。为了让更多的藏族牧民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他自费印制了2000张法律咨询卡片逐户派发到藏民手中。

  谈及自己为何钟情于公益法律援助,郑穗军说:“当了那么多年的律师,我更加明白社会公平、公正对每一个人的意义,作为一名律师,就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用法律的专业知识帮助需要的人。”(洪奕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