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称“即买即赚” 海口一房产公司被罚9000元

14.04.2016  00:27

  2月26日,本报报道了位于高登西街的八顺大厦发布“即买即赚”的广告涉嫌违法,并承诺住房以后会有很大的升值空间,建议家长购买投资,该报道引起了工商部门的重视,对其涉嫌违反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罚款9000元。

  海口市琼山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2016年1月6日,琼山区海中后街的海南桐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桐郡房地产公司)在海口市琼山区海中后街275号八顺大厦外墙发布违法户外广告,该广告标注有“名门学府,海中学区房现房发售,34~123平米即买即赚”,“现房销售 即买即住即买即赚”等字样。

  琼山区工商局认定,海南桐郡房地产公司发布含有升值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行为,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鉴于海南桐郡房地产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如实提供证据,并主动整改消除不良影响,依法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