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环保”体制 保护与建设并举 管理实招筑牢海口优良生态

07.07.2017  11:53
  建立“大环保”体制
  为保护生态环境,海口不断完善环保机制,建立权责清晰的“大环保”体制。2015年10月,成立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建立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宏观决策和引导机制,强化各部门环保责任,“大环保”管理模式初步成型。
  制定《海口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海口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从体制机制顶层设计入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环保“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构建合理的分责、考责、问责机制。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起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格局,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体系。
  以“多规合一”为引领,以高水平的规划体系统筹城乡空间布局、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消耗上线,强化对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森林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527.9平方公里、占海口市国土面积的23.06%;近岸海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共计55.78平方公里、占海口近岸海域面积的7.02%。
  以“双创”为动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打造高质量的舒适人居环境。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秩序、日常市容市貌、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秩序、城乡公共卫生等“六大治理”,大力推进城市绿化、亮化、彩化、美化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科学修复、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绿化宝岛大行动”,大力组织植树造林,建成了长达85公里的绿色休闲慢行系统,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绿地率38%;加强源头控制污染,积极发展清洁能源,70%的公交车和100%的出租车换成新能源汽车……

  保护建设齐头并进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举,才能切实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市生态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表示,未来我市将在主城区范围构建“一网、两带、两廊”的生态空间布局,推动形成“城外田园空间+城市海绵系统+滨海滨江自然岸段”的市域生态分区,实现从“分片保护”向“系统相连”的生态体系的提升。
  生态空间管控方面,也将严格起来,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等进行空间管制,划定绿色生态控制边界。严格保护“一江两岸”生态敏感区,构筑城市滨水主体景观带,划定东西海岸线和南渡江沿岸控制区域,规划建设带状滨海、滨江生态公园。
  深入实施“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工程、“增荫添彩”工程、园林精品工程以及立体绿化工程,增加城市总体绿量,提高城市“绿视率”和“花视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8%左右。
  “未来将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综合整治,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刘东表示,将健全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管理;将加强环保司法联动,对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用最强的执行落实最严的法律,使之成为保护我市优良生态环境的“钢牙利齿”。
  “很后悔,都怪当时没有太重视。”说起被环保部门启动“按日计罚”260万元,海口鑫大兴建材有限公司孙厂长摇着头说:“以后再也不敢超标排放了。”
  呵护好优良生态环境,绝不只是打击非法排污。长期以来,海口坚持生态立市,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首要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为建设海南“首善之城”和幸福美丽海口提供坚实环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