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结果

25.01.2016  11:17

2015年海南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稿之一

 

2015 年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结果

 

海南省统计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符国瑄

2016年1月25日

 

我向大家通报十七个方面的情况:

一、地区生产总值(GDP)

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确定,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370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5.82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875.13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1971.81亿元,增长9.6%。

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0818元,按现行年平均汇率计算为6554美元,比上年增长6.9%。

二、农林牧渔业

2015年,农林牧渔业完成增加值881.6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在主要农产品中,粮食总产量183.99万吨,下降1.4%;蔬菜总产量572.19万吨,增长3.8%;水果产量407.26万吨,下降1.4%;干胶产量35.81万吨,下降8.5%;肉类总产量77.83万吨,下降2.1%;水产品产量207.29万吨,增长4.8%。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15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85.8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48.95亿元,增长5.1%。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129.98亿元,增长9.6%;重工业增加值318.97亿元,增长3.6%。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长12.8%,集体企业下降60.1%,股份制企业增长5.7%,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2.2%,其他经济类型工业增长5.7%。

全省建筑业增加值390.4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5%。

四、服务业

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1971.8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6%。其中,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增加值185.79亿元,增长7.1%;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446.75亿元,增长8.3%;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70.07亿元,增长6.6%;金融业增加值247.01亿元,增长19.6%;房地产业增加值306.75亿元,增长5.4%。

五、固定资产投资

2015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5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704.00亿元,增长19.0%。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51.72亿元,增长21.2%;第二产业投资322.84亿元,下降28.1%;第三产业投资2980.84亿元,增长17.0%。东部地区投资2401.38亿元,增长17.3%;中部地区投资191.18亿元,下降2.1%;西部地区投资762.84亿元,下降4.2%。全年施工项目2979个,增长4.6%;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1163个,增长18.1%。

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015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25.1亿元,比上年增长8.2%。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1102.93亿元,增长7.7%;乡村零售额222.21亿元,增长10.8%。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1098.06亿元,增长7.5%;餐饮收入227.08亿元,增长12.0%。

七、旅游

2015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总人数5335.6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4%;其中接待旅游过夜人数4492.09万人次,增长10.6%。旅游总收入572.49亿元,增长13.0%。

八、金融

2015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7637.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5%。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6650.6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3.4%。其中,住户贷款903.14亿元,增长29.9%;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5507.01亿元,增长23.2%。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1575.23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利润总额118.34亿元,下降4.2%;不良贷款率1.6%,提高0.6个百分点。

九、对外经济

2015年,全省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868.62亿元,比上年下降10.8%。其中,出口总值232.36亿元,下降14.4%;进口总值636.26亿元,下降9.5%。

2015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24.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7%。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0.06亿美元,增长6.2%。新签外商投资项目71宗,增长18.3%;协议合同外商投资额12.82亿美元,增长83.7%。

十、地方公共财政收支

2015年,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9.99亿元,比上年长7.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7.7亿元,增长8.7%。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49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其中,教育支出206.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45亿元,增长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63亿元,增长2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75亿元,增长13.9%;节能环保支出29.19亿元,增长25.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7.45亿元,增长25.6%;农林水支出162.87亿元,增长2.2%;交通运输支出100.43亿元,增长16.2%;住房保障支出48.11亿元,增长22.2%。

十一、居民生活

全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79元,比上年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56元,比上年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58元,比上年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0%。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5213元,比上年增长9.1%。住户存款2995.32亿元,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31.24平方米,增长0.5%;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28.09平方米,增长3.1%。

十二、物价

2015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1.0%。其中,衣着上涨3.7%,居八大类价格之首;其次是医疗保健与个人用品上涨3.2%。商品零售价格下降0.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6%,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下降0.9%,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0.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11.5%,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0.6%。

十三、民生事业

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1万人,比上年下降0.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3%。农村劳动力转移9.62万人,增长0.7%。年末全省从业人员549.40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2%。

全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6.18万人,在校学生20.68万人。中职招生4.31万人,在校学生11.71万人。普通高中招生5.74万人,在校学生17.23万人,高中毛入学率88.3%。普通初中招生10.81万人,在校学生32.89万人,初中毛入学率101.05%。普通小学招生13.91万人,在校学生77.32万人,小学净入学率99.2%。

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7.93%。年末全省共有各类卫生机构5059个,全省卫生机构共有病床位3.75万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5.36万人。

年末全省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650个,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74万人,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83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92万人,农村五保户供养人数3.00万人,全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35.38万人次。

全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4.02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4.4万户。

硬化行政村到自然村出口路494.6公里。解决15万农民安全饮水问题。全省行政村光纤宽带网络和4G覆盖率分别达到71.0%和84.7%。全年减少8.6万贫困人口。

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19人,比上年下降1.8%。

十四、科技和文化体育事业

全省组织实施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3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8项。全年共申请专利3125项,获得专利授权2060项。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69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90家。

年末全省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71个、文化艺术馆21个、博物馆18个、档案馆39个、公共图书馆21个。全省有线电视用户达213.56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6.51%和95.48%。

全年全省运动健儿在世界性运动会比赛中获得金牌3枚,在亚洲运动会比赛中获得金牌2枚,在全国体育运动会比赛中获得金牌8枚、银牌14枚、铜牌17枚。

十五、节能减排、生态环境和地质勘查

2015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4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0.56%。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4%。全年造林绿化面积20.1万亩,森林覆盖率6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5%。文明生态村累计达到16448个,小康环保示范村累计达到278个。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9%。全省94.2%的监测河段、83.3%的监测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可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海南岛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绝大部分近岸海域处于清洁状态,一、二类海水占92.8%。

全年新发现矿产6处,其中金属矿产2处,非金属矿产4处。地质勘查机械岩心钻探3.66万米。新增陆地石油探明储量128.56万吨,新增陆地天然气探明储量19.46亿立方米。

十六、人口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全省人口出生率14.57‰,死亡率6.00‰,自然增长率8.57‰。全省年末常住人口910.82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55.12%。

十七、各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

经省统计局联审评估认定,2015年各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速如下(见下表):

2015年各市县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

市      县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海 澄 文

1566.91

7.9

大 三 亚

695.82

8.1

东部地区

2248.85

7.7

海 口 市

1161.28

7.5

三 亚 市

435.02

8.1

文 昌 市

165.21

8.0

琼 海 市

202.54

8.1

万 宁 市

165.53

7.8

陵 水 县

119.27

8.2

中部地区

272.24

8.2

五指山市

22.29

6.1

定 安 县

75.15

8.7

屯 昌 县

57.48

8.2

琼 中 县

39.03

9.7

保 亭 县

38.39

6.3

白 沙 县

39.90

9.2

西部地区

1164.94

7.7

儋 州 市

442.03

6.5

儋 州

230.20

7.9

洋 浦

211.83

5.3

东 方 市

144.27

9.1

澄 迈 县

240.42

10.0

临 高 县

144.60

6.0

乐 东 县

103.14

8.9

昌 江 县

90.48

7.5

注:本表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附注:

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包含的市县有海口市、文昌市和澄迈县;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包含的市县有三亚市、乐东县、陵水县和保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