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05.12.2015  22:47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西南中沙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2]458号)和省食安办《关于印发海南省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琼食安办[2012]13号)要求,拟于2012年6月11-17日开展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

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卫生部的和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参照省食安办文件要求,制订活动方案,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拓展创新、有序安排宣传周活动内容。

二、切实做好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工作

按照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6月13日为全省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日,各地区要在当天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海南)、企业标准及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等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在线访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在广场、公园、汽车站、火车站、公交车站、旅游景点、学校、社区等场所免费发放宣传材料(我厅将邮寄少量宣传材料,请及时翻印,鼓励提前自备宣传材料)。

三、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微博互动工作

宣传周期间卫生部将开通“食品安全标准”微博,各地要采取微博交流、参与提问等方式积极响应,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同时,鼓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通微博,积极做好与卫生部微博的互动工作。

附件:海南省卫生厅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海南省卫生厅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doc